凌笑将一张面纸放在小曼的身边,准备起身出去。
“你,你不抓我吗?”
小曼抬起头,眼中还有一点泪水。
“只是为了弄懂某些东西,明白了就算了,再说了,如今那些人也差不多被带走了,抓你不需要的。”
凌笑摇了摇头,她可没有那个美国时间帮警察那群小犊子抓人,只是她还是有一点不太明白,小曼不担心那些被抓到的人把她供出来吗?
“我,我想去找我爷爷!”
凌笑刚转身,小曼就拉着凌笑的衣袖,神情有些别扭。
凌笑静静地看了她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
“你,你不待一会儿吗?”
送小曼到了山脚的家,凌笑刚准备走,小曼再次叫住她。
凌笑有些疑惑,这孩子怎么了,说话怎么吞吞吐吐的。
“你还有什么事吗?”
凌笑挑眉,看着有些无措的小曼。
“我,我想加入麒麟团!”
小曼看着凌笑,然后喊了一句,脸色有些微红,神情还带着一点紧张。
“你,你怎么会知道?”
凌笑微微睁大了眼睛,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小曼。
“因为我也是佣兵的一员啊,对于麒麟团团长嚯哈哈我还是知道一点的。”
可能是凌笑惊讶的样子让小曼减少了一点紧张,她的语气中带有少女独有的一种骄傲。
她在佣兵届也算是混了不少的时间,可能要比凌笑还要早一点,因为发现异能比较早,她注册佣兵也是比较早的,说起来,还真是要感谢那个人,只可惜那个人帮小曼注册完佣兵以后就走了。
在小曼四岁的时候,她所谓的邻里邻乡活活烧死了她的妈妈,要不是当时她爷爷死死的抱着她,只怕她早就被那些人弄死了,呵,说的好听,什么为了村里的安宁,留不得我们,不过就是看中了他们家那块田。
还真是讽刺,她那个蠢父亲还巴巴的谢谢人家村长放过自己呢。
他们被赶出了小村子,就在山脚下,爷爷没了田,就开始教小曼说话,说人话,从最简单的1234开始,小曼很聪明,不过是几个月话就说的很利索了。
而小曼的父亲,听说是个村里的某个寡妇好上了,也不怎么回家,小曼爷爷也不怎么问,两个人全当他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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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曼十岁的时候,在山上玩儿,遇到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穿着迷彩服,就是过来做佣兵任务的,那个人发现了小曼的异能,带她去注册佣兵,带她做佣兵任务,他陪了小曼三年,在小曼十三岁的时候,没说一句话,留下一张纸,就走了。
也就一年后,小曼就遇到了那些白大褂,说起来,那些白大褂还是她的雇主呢,小曼没有要他们的钱,帮助他们在矿洞建立基地。
两方的人都有自己的目的,小曼是为了报复,而那些人缺的不过就是一些试验品而已。
各取所需,说到底,谁也不信谁。
凌笑是真的很意外,她倒没想到小曼也是佣兵的一员。
“如果你愿意就带着你爷爷一起过来吧,美国硅谷的总部,找一个叫大猛的就行。”
凌笑眉头微皱地看着小曼。
“如果可以的话,抓紧时间把毒品戒了,那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凌笑说完,转身直接离开了。
“我真的会去的,我不开玩笑!”
小曼冲着凌笑的背影大喊,凌笑没有回身,只是摇了摇手,示意知道了。
长的不错,性格也不错的妹子,凌笑勾了勾唇。
而另外一边,麒麟三人在凌笑走之后就没在对峙了,观众都不在,他们这群演员在这里有个鸡毛用。
“所以呢,你们几个怎么想的?”
明天绝坐在石头上,手上拿着一根草把玩。
麒麟和秦昊渊对视一眼,两个人却什么都没说。
“公平竞争?”
明天绝眉头一挑,心里却不赞同这个说法。
“别跟老子搞沉默这套,到底怎么来,给老子一个准信啊!”
明天绝脸色有些不耐烦,他就烦这些人,一天到晚的沉默,拿出一个解决方案啊!
“你们打完了?”
凌笑从灌木丛中走了出来,看着坐在地上的三个人。
“你回来了?”
三个人眼睛一亮,然后同时站起身,异口同声,凌笑愣了愣,然后有些诡异地看着三个人。
“别学我说话!”
“还学!”
三个人相互瞪着眼,凌笑撇了撇嘴,得,处出感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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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几个,默契还不错。
“你们慢聊,我去别的地方看看。”
那群实验人种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后来从警局放出来的实验人种明显就是被人控制了的,而警局,绝对有他们的内应,这件事情远远没有解决。
大街上还有不少人,绝大多数都是些警察和救护人员。
看着拿着穿着白大褂的人在人群中穿梭,凌笑的心情有些微妙,她觉得自己可能没办法直视这群白大褂了。
大街上还有很多的暗红,那是已经干了的血迹,血腥味还是很足。
凌笑皱了皱眉,压下去内心的涌动,屏蔽了嗅觉,然后在那些人中穿梭留意。
死亡真的是很惨重,凌笑这么走了一圈,发现不是重伤就是死亡,多数的担架。
“麻烦让一让,让一让!”
突然有东西撞了凌笑的腰一下,凌笑移步,一个担架从自己的面前抬了过去。
“有意思!”
凌笑的唇一勾,然后跟在那个担架的后面。
别的有人的担架上都是血迹,就这个担架干干净净,这白的,跟用漂白粉洗过似的。
这哪是过来救人的,这简直可以送去殡仪馆了。
“哥,哥,哥你怎么了!”
凌笑突然就趴到那个担架的前面,抱着担架上的人。
“嗯哼!”
担架上的人一声闷哼,凌笑的眼中笑意一闪,有意思,看你还能装多久!
“诶,诶,你这小丫头认错人了吧!”
穿着白大褂的医护人员连忙扯开凌笑,仔细观察他的眼中还有一点慌乱,拉着凌笑胳膊的手有些紧,看起来应该是头一回做这种事。
“不是,这是我哥,这是我哥,你看他手上的戒指,这还是我买的!”
凌笑从盖着的白布中抽出那人的手,修长的手,连一个老茧都没有,滑滑嫩嫩的,凌笑忍不住捏了捏,恩,还是比较软的。
那人的食指有一个银色的戒指,没有镶钻,不过是最普通的款式。
“你这人,认错人了吧,快走快走!”
另一个白大褂推着凌笑就准备将她轰走,然而凌笑是谁,那脸皮难道是说笑的吗,直接就抱着担架上的人不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