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逊广场花园球馆的工作人员抽完最后一根烟之后,然后神情肃穆的走进球馆,准备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带进今天的选秀场之中。
纽约尼克斯作为NBA里最有钱,所在市场最好,同样也是nba高层所办公的城市,应该来说是一个能吸引到球星来此地打球的地方,可是。
从这几年来它们每年都能抽到乐透区的选秀签位来看,纽约尼克斯的战绩一直不如人意也是真的。
而且不知道尼克斯是不是一支受到诅咒的球队,他们年年战绩都差的可以,可是年年都抽不到状元签,他们离现在最近的一个状元签要追溯到1985的帕特里克.尤因,这仔细数数也是23年过去了,他们还没有一个状元,真是难过到让人心酸落泪...........
纽约球迷年年希望自己所在城市的球队能有所突破,可是年年败兴而归,期望着自己的球队能挑出一个好的新秀球员进行重建,可年年都是乐透区冠军的命,直到2015年选到波尔津吉斯还算个全明星苗子,但哪怕是波神的到来也没有能够改变尼克斯多年以来积聚起来的霉运........
想想尼克斯球迷每年购买着全联盟最贵的门票,却每年看到自己所支持的球队一次次失败,这种辛酸还真不足以与外人道也。
当宾夕法尼亚车站外的使用指到6点的那一刻起,nba2008年的选秀正式宣告开始。
第一轮的选秀时间很长,大卫斯特恩这个半入土的nba总裁会上来用他抑扬顿挫的语气宣读一个个名单之外,每个新秀还会有一大堆冗长的纪录片要放,放完之后还有球员自己的感言,可以说一个新秀就要占据10-15分钟的时间.........
当然这仅限于第一轮,乐透区后面的选秀可就没有这么复杂的事情了,事实上除了这些小绿屋的球员之外,其他新秀压根没资格来到麦迪逊广场花园球馆,他们哪怕准备了再精美的MV,准备了再豪言壮语的感言也没用啊........
第一位,毫无疑问的是来自孟菲斯大学的德里克罗斯。
这位掌握娴熟的控球技巧和极强的变向能力,无球空切和跑位已入化境,身体素质在控球后卫这个位置上已经牛逼到一塌糊涂的控卫在参选之前就成为了各大球队中的香饽饽,在NCAA第一年德里克罗斯就带着老虎队打出了惊人的33连胜,只可惜最后冠军赛上的那个罚球成为了罗斯一生的污点。
有很多专家已经预测他在nba会取得如何如何的成就,而事实上他也的确获得了成功,仅仅在3年之后,年仅23的他就获得了2010-2011赛季的常规赛mvp,并带领公牛在那年获得62声20负的骄人战绩,获得那个时候的常规赛冠军。
但好事多磨,也许是他命犯孤煞,霉运当头,就在乔丹都预言公牛也许会在这位明日之星的带领下开创在另一个光辉王朝的时候,在2011-2012那个缩水赛季,罗斯就遇到了自己职业生涯最严重的一次伤病。
随后他成为了现实版的一个“伤仲永”。
不过那都是自己平行世界的历史,鬼知道在这里他还会不会受伤呢?
扒拉扒拉,一个新秀可以用的15分钟很快就过去了,罗斯恋恋不舍的下台之后,第二位的是热火队选中的未来cba名宿,迈克尔比斯利。
这又是一个著名的水货榜眼,拥有非人的身体天赋却同样也拥有“非人”的篮球智商,曾经被认为最佳模板是阿玛雷斯塔德迈尔的比斯利最终连他的最差模板艾尔哈林顿都没达到.......
第三位是被灰熊选中的oj.梅奥,第四位是被还没更名的超音速选中的拉塞尔.韦斯特布鲁克,第五位是被森林狼选中的凯文乐福。
龙猫的心里慢慢的紧张了起来,他可是在场唯一一个被邀请进小绿屋的华裔球员,中国人面孔,虽说他心仪火箭,但要是真的火箭不为自己进行交易的话,他可不希望自己等到20多顺位的时候才被对方正大光明的选到。
因为这未免有点太掉身价了吧,一般来说nba每次选秀前十位的球员都会是被球队重点培养的对象,哪怕不是球队的核心基石,那一个主机的位置肯定跑不掉,可他要是在nba首轮末尾被选中了,那不就是替补的命运了吗?
此刻正在中国备战08年奥运会的姚明也在电视机前收看着选秀大会的实况转播,小巨人同样也不知道球队是怎么想的。
这几年,姚麦之间已经日生龌蹉,麦迪懒散的球风,怠惰的防守和总是浪费球权一般的干拔浪投已经让姚明很不满意,虽然大姚一开始在麦迪前往火箭的时候表示,自己甘愿去当绿叶,也就是球队的二当家,但话说归说,我都已经退位让贤了,你一个核心却不好好努力打球?你让下面跟着你干的那些人又怎么会服气呢?
所以,这次火箭队拿翠西当做筹码去交易靠上的签位,除了是阿德尔曼的决定之外,也同样有小巨人,以及其他诸如阿泰斯特这样球员在后面推波助澜的作用。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火箭队最近一直没有什么交易留言出现,而大姚自己也没收到任何一通电话,怎么,难道龙猫的表现没有打动对面,不应该啊?不是据邓恩说球队上到老板下到保洁阿姨都对自己这个彬彬有礼的同胞有很好的印象吗?
“下面是第六顺位!”
大卫斯特恩拿起下一张小纸条,年纪已经70多的他一连在台上坚持了一个半小时,也难为这个老头子了。
“纽约尼克斯选中了来自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市南加尼福利亚大学的龙猫,恭喜这位幸运的华裔小子,他今后将披上纽约尼克斯的战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