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地精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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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瑟本来是不想聘用她的,因为漂亮的女人在哪里都意味着麻烦,但显然这位莫妮卡小姐对这份工作志在必得,拿出一份法修学院,梅尔大法师亲笔签名的特别奖励书。

  魔法学院的维持需要很多的金钱,法师虽然富有,但那只是只高级法师,低级法师每天试验用的材料都是一笔巨大的支出,更别说像这样的炼金学院了。所以法师学院的学费,也高的可怕。

  这意味着只有贵族和大商人的孩子们才上的起,但这些人的素质也难免良莠不齐。但是作为一家著名的法师学院而不是垃圾制造中心,招收有天赋的平民学员势在必行。有特别优秀的就会有像这样一份特别奖励书,免除一切费用。而一般一点的也可以向学院暂借学费,等成为法师后再归还这笔费用。

  其实这也是魔法学院的核心思想,用有钱人的钱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法师来。于是很多像莫妮卡这样的学生才能够有机会学到魔法,但经济上肯定是不宽裕的。所以她才会这么急切的需要这份工作吧。

  亚瑟也只有答应了,毕竟有个美女天天可以看着也算养眼,在自己老师的地盘,倒也不怕什么麻烦。

  于是亚瑟就很滋润的过起了学习和教学的生活,只是格鲁明显比亚瑟想象的要聪明的多,格鲁其实不是不识字,毕竟也是在图书馆工作了很久的地精,但因为没有学习的时间和别人系统的教学,所以才老是弄错一些东西。在亚瑟的教导下,可以说是把他原有的知识串联起来而已,所以只用了大概不到两天时间就大体弄懂了通用语的写法,剩下的就是帮亚瑟翻译那些地精史籍了。

  图书馆的阅读区,一排排环形的长桌环绕整个图书馆,在一个角落里的桌子上,石人亚瑟认真的听着地精格鲁的讲述:

  “神魔在主物质界交战,各个种族站在不同的阵营参与其间,并产生了无数英雄,其中最特别的是一群英雄们,他们包含了各个种族各个职业,他们曾经是诸神最勇猛的战士,甚至杀入过深渊,但后来他们的立场开始出现分歧变的暧mei不清,但并没有证据表明他们已经背叛了诸神,他们的名字有的已经消失在历史之中,有的已经被他人或者他们自己改变,于是连同他们的事迹也一并隐没,只有他们曾经使用过的武器物品流传下来,还证明他们的存在。

  这些武器物品可以被证明是属于他们的有:石中剑,水晶战甲,闪电之足,影舞长袍,荣耀尖塔,国王之仗,真实之眼,命运罗盘,战争之王等另这些武器物品都在传奇级别,传说还有一些神器,毕竟他们曾经为神灵作战,但那只是传说而已。”

  亚瑟感觉自己要找的昆西套装的其他部件就在这些东西之中,连他自己也惊叹:由一套传奇武器构成的套装会是怎样的力量呢?只要找到任何一件,自己的力量一定会有突破性的增长,在这个世界上,力量或许不是一切,但一定是一切的基础,自己如果现在是十五级,立马就去地下城找那条蛇的麻烦,然后就先叉后叉,还用呆在这里,跟块石头似的。

  更令亚瑟奇怪的是,这些英雄们都去了哪里呢?通过灵魂面具留存下来的昆西的记忆,亚瑟知道,这群人的实力恐怕没有低于二十级半神的,而达到那种程度的就就接近于不朽了,又怎么可能会自然消失呢?难道被神魔给黑了?恐怕很有可能。

  但现在神魔的事情还轮不到亚瑟来操心,现在他大概定下了几个目标,书上标的这些传奇武器,有很多都能查出具体的位置。

  什么?你说现在就去拿?那好吧!石中剑就插在奥林匹斯山上,誓约之剑教会总部的秩序大厅里,正义与公理之神的祭坛上,那里长年驻守着接近三位数的正义骑士,保守估计至少有两位圣域。更别说低级的守卫了。攻下这里至少需要三十万精锐部队。唯一可以另人高兴的是,那把剑插在祭坛里,没有人能够拔起来。

  水晶战甲在人类第一军事强国德意志帝国的国库里,曾经有两个人类王国联合很多十几个小公国攻打过他一次,军队在接近首都的时候还是功败垂成。

  战争之王在亡灵峡谷巫妖王耐奥祖的白骨王座下面,不提无穷无尽的各种骷髅兵和死亡骑士什么的,但就巫妖王本身来说,真是鬼知道他有多少级了。

  至于其他的东西,不是巨龙的巢穴就是海族的宫殿,没一件亚瑟现在能碰的东西。没人守卫的东西也有,像是影舞长袍,闪电之足,但同样也没人知道他们在哪!亚瑟当然也不知道。

  亚瑟不由长叹一声:“前途无比光明,道路无比曲折啊!”其实已经不是道路曲折的问题了,而是根本就没有路,不是壁立千仞就是深渊万丈。

  但亚瑟并没有失去信心,不能抢就换,不能换就偷,反正总是有办法的,关键是要尝试,事在人为而已。亚瑟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大的目的就是尝试各种东西,成功了最好,就算是失败了也无所谓。能活几百年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不提亚瑟的惫懒心思,坐在管理员长桌后面的莫妮卡正奇怪的将目光放在这里,刚才那个人爆发出来的强烈自信让自己也不由侧目,但转瞬间就又变的散漫起来,让她感觉自己是不是出现了幻觉。

  而老实看地精记录的那些干巴巴的历史也会亚瑟疲惫,记得梅尔老师的嘱咐,就想看看炼金术方面的知识,只是由于职业的不同,那些精密的炼成魔法阵实在让亚瑟头疼,反而让亚瑟感觉道亲切的是地精的炼金术,不是魔力性质的转换而是动力机械的运用,历史上曾经有过一段时间最好的炼金术作品都是由地精发明的。

  在最伟大的炼金术士法修在试验飞艇的时候从天上掉了下来,丢了他的小命后。他的众多学徒们也随之分散。但对于一个魔法师来说,使用魔力已经成为他们的本能,所以他们的炼金术最终还是慢慢背离了法修的道路,只继承了他对实用性的要求,逐渐演变成现在的魔法炼金术。

  但法修的一个地精仆人却完美的继承和发展了他的炼金术思想,大概是魔力同样低微的缘故。地精的炼金术,不再依赖于魔法,而是致力于发挥物质本身的性质。

  最著名的地精飞艇就只是用魔石作为动力源,更多的是依靠涡轮技术和热空气技术的使用。这样比起魔法飞艇来说,最大的优势就是廉价和量产,只要由最普通的工人制作配件,然后组合就可以完成,而不需要一个大魔法师领着几个学徒无数昼夜的镌刻魔法阵。当地精飞艇布满整个天空,开始发挥重大的战争价值的时候,几艘魔法飞艇就显得黯然失色。

  而亚瑟虽然前世学的不是物理机械,但看着那熟悉的构成图纸,也比看着魔法阵更加感到亲切,在随后的学习中,亚瑟更加感叹地精正是个了不起的民族,那样多的奇思妙想下,做出来的东西却同时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但遗憾的是,掌握了强大的力量但却没有自己本身却没有多少力量,就好像拿着枪的小孩子,最终也难逃衰落的结局。

  兽人帝国破灭时,残余的兽人躲避到北方的老家,用自己的肌肉熬过寒冬,在一次有一次的征战中,逐渐恢复过来,成为北方人类帝国的一大隐患。而地精虽然有夏洛克这个特例,但终究还是难以挽救衰落的地精民族。

  不过亚瑟发现,自己对于炼金术实在没什么天赋,倒是旁边的格鲁看的津津有味,他平时是没时间看这些东西的,上下两层加起来上万平米的超大图书馆只由十几个地精打扫,即使以他们的吃苦耐劳,也要花去所有的时间。

  偷懒这个词对地精来说是不存在的。就像怯懦这个词对兽人是不存在的一样。

  亚瑟觉得无聊也不想打扰他,就自己找了几本小说来放松一下,不过他发现这个世界的小说真是超级无聊,YY也很低级,什么王子公主之类的。最YY的反而是一本夏洛克自己写的自传体小说,叫《我的奋斗》,里面都是夏洛克对自己成功经历的回顾,写一个受人鄙视的地精怎么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人类王国的统治者之一。

  内容非常励志,但亚瑟是一个字都不会相信。一个没有任何力量的地精可以通过所谓自己的努力登上议员的宝座?这个世界不要太玄幻。如果是在地球上,还有哪怕千万分之一的可能性的话,在这个世界上,可能性完全为零。这里面一定要不为人所知的黑幕存在。

  不过亚瑟对这个夏洛克倒是蛮佩服的,虽然大概借助了他人的力量,但本身他的商业才能毋庸置疑。就拿写书来说,他这本《我的奋斗》可是极为畅销的小说,已经翻译成很多种语言。而其他撰写的一个系列什么成功之道,商业法则之类的书,也为他赚取了不少金钱,不过亚瑟计算了一下,如果这些书都是他写的话,那他恐怕连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

  过亚瑟倒是突然生出自己写一本小说的想法,以后想要到处旅行肯定需要大量的花费,亚瑟虽然有钱,但也有坐吃山空的那一天,光靠着打劫山贼那是不可能的,他需要一份稳定的收入,而貌似写书自己蛮有优势的。

  想深沉有思想就外国名著大全,什么莎翁,雨果。想简单流行就网络小说,什么起点,幻剑。自己背后可是整个世界几千年的文化积累,不信不能火。

  好了,就这么决定了。

  注释:

  套装可以先天制作,也可以后天产生。但必须有一个足够强大的人来使用它,这些人后人们会成为他们英雄,于是很多套装的就以英雄的名字来命名。常年的使用,使得英雄的力量贯彻其间,会产生一种叫做英魂的东西,一旦凑够一整套套装,就会有英魂复苏这种奇异的效果,那样将会产生非常强大的力量。

  ————选自《英雄和套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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