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女性佣兵的数量并没有那么尴尬,内息的修炼在力量和敏捷上女性的不足被弥补,而更好的耐心与相对细腻的性格,让她们在魔法领域获得冥想和元素操纵上的优势。
最简单的例子来说,在叶夜学院,男女院生的数量基本持平。
但那是就高级武力而言,按照月佚圣者的标准等级,这个世界八成的佣兵实力都在白阶四级到七级之间,这个等级让他们可以凭借抱团优势,完成绝大多数任务。
不要认为这个等级很低,毕竟精锐正规军的平均等级不过七级,连隐族的精锐军队同样没有迈过地境的门槛。
对于这种战士而言,虽然没有军队的纪律和战阵作为弥补,但是相对的,更好的敏捷与力量配合丰富的对敌经验,其实同阶对抗军人并不是佣兵的对手。
而只有等级进入青阶,女子方在有斗气辅助的情况下与男子分庭抗礼。
但是在佣兵行业发达,人人都可以来淘一桶金的兰阴城佣兵大厅里,青阶以上的战士实在是凤毛麟角。
所以紫泉和兰澈二人在佣兵大厅的存在变的极为显眼。
显眼到那些粗俗的佣兵非但没有谁敢对她俩动手动脚,甚至自动挤着周围人,给她们让开了一尺的空间。
出于种种审美上的需求,兰澈紫泉并没有穿着通常的佣兵装束,坚固的重马靴可以提供良好的足部防御,粗布的绑腿可以提高敏捷,并且作为应急的包扎绷带,厚实耐用的皮裤在翻滚摩擦中表现不俗,连环铜扣的锁甲背心可以提供主要的防御能力,亚麻背心透气又耐磨,再罩上一件毛绒绒的黑熊皮外套,一个标准的佣兵便走了出来。
这套装备之所以风行,主要是由于性价比上的极大优越,良好的防御力并提供高行动力的前提下,只有那件显摆的熊皮外套需要掏一下腰包。
但是又有谁知道,你这件黑色的皮袄究竟用的是北方山林中凶猛的黑熊,还是普通的兔毛染色处理而成的呢?
可是这些并不在两位女生的考虑范围之内。
紫泉挂着十九级魔剑士的徽章,造价不菲的精金细剑是葬雪社标配,一把剑便足够买上十套佣兵行头,所以此时她身着紫色镶边的魔剑士服,大魔剑士的名头就差点写在衣服上了。
但是衣服上没写,却并不意味着不挂,银底两星的五级冒险者勋章,紫色镶金的大魔剑士徽章,再加上红底五星的十九级标准等级勋章,这样的一溜挂在这个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的少女高耸的胸前,哪怕这个少女有着一头耀眼的淡紫色短发,清丽可人的模样让许多人心中不由生出一点贪婪的欲望。
但这种欲望的火苗刚一升起,就会被理智的冰水毫不留情的浇灭。
这可是一个十几岁的地境天才魔剑士,天下之大拥有这种天才的实力屈指可数,无论是哪一个毁灭自己都不需要低下头看一眼。
兰澈穿着光洁流畅的白色大魔法师长袍,这是光系法师的标配,只是她人小小的,反而在宽大的长袍长袍下有点滑稽,浅褐色的俏皮双马尾一抖一抖,猫眼绿的眼睛闪着善解人意的温柔光芒。可是越是这样,越是没有人敢打她的主意,毕竟她右手正握着一个水晶的圆球。不了解魔法师的人或许不明白,但是那个小巧的水晶球后面还连着半臂长的杖身,这是熟练魔法师的技巧之一,只要发起战斗,藏在袖口的魔杖便会滑到手心,随时可以增幅释放各种强大的魔法。
法师袍的胸前是邃银制成的的大魔法师徽章,然后是红底三星的十七级徽章,当然,假如有人有幸翻开她法师袍的衣领,露出那朵用金线织成的滴血兰花,那么恐怕整个佣兵大厅会跪满一地。
这就是兰姓贵族。
但这并不是全部,至少不是所有人为她们让出一尺的全部。
一片狭长的银色草叶印在她们徽章的上方,未曾结业,所以不曾有叶夜学院的徽章,但是这片草叶,却是在校院生的标志。
叶夜学院在大陆上的超然地位自然不用多提,但这里是兰叶帝国本土,叶夜学院便多着一重含义。
国之精魄。
所以对于这两个似乎全然不属于这里的两个少女佣兵,这里所有人,三教九流,忠奸善恶,对她们的态度,除了畏惧,更多的是尊敬。
只是由于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所以连一个上来搭讪的人都未曾有。
只是这个时候,原本有些喧哗的大厅中,瞬间变的安静起来。
紫泉眼睛不由离开了任务栏,望向大厅的深处。
那里的门原本禁闭,此时已经安静地打开,一个黑衣的精瘦男子慢慢从门后走出,大厅因他而寂静。
他向前走着,没有动作与语言,便有人自动为他让开道路,就好像自动分开的潮水。
就这样他已经来到了任务栏前,随手撕下一张已经报废的任务告示,伸手贴上了一张新的。
紫泉看着这个脸上有这一道剑痕的男子,他的黑衣上没有任何的标志,但并不意味着他没有危险。
相反,他让紫泉真切地感受到,危险的存在。
就在这时,他贴完了告示,扭头看着紫泉,咧嘴笑了。
不是微笑,也不是轻笑,更不是狂笑,他就毫无征兆地扭头,毫不掩饰地对着紫泉咧出一个大大的笑容,露出洁白的牙齿,看不到恶意,但是却感受不到善意。
“好一个院生。”他缓缓说道。
“葬雪?绯心?自治?”他这样问。
“飞羽族长紫泉。”紫泉回答:“学长?”
“弃徒。”他带着怀念的神色缓缓开口:“做一下任务吧,飞羽组长,你会喜欢的。”
紫泉不由看向那张他新贴下来的任务告示。
“霜枫草。
城主身体不适,经良医诊断开出药方,遍寻府库,缺一味霜枫草。
若有意者,为城主取得此药,必奉上金叶草十五,并答允对方一个力所能及的请求。
时限:三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