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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流城里的奔流河不但是一处亮丽的风景线,同时也是去城北的必经之路虽然北城门外就是一处荒无人烟的沙漠,但穿越过沙漠便是他国土地,许多周国商人为了谋求大一些的利益,都会选择穿越沙漠去往他国,而他国的商人也会时常带着商队抵达飞流城,穿过城内的飞流河,来往于自己的故乡与周国之间。
此时日头高照,飞流城中一片忙碌的气息,各个店铺店门大敞,路过的街头小贩的声音也是不绝于耳,而就在人群之中,有一辆四匹骏马拉着的马车向城北驶去,马车行驶的较为缓慢,但车厢两侧那个显眼的“庄”字却是吸引着过路所有人的目光。
马夫目不斜视驱赶着马车,仿佛早已对周遭投来的目光司空见惯。
终于,马车在飞流河边停下,当马车彻底停稳之时,就看到王三才第一个从里面走了出来。
紧接着,就是庄碧云和阿宁,然后是方桐与方世玉,最后出来的是庄家的老管家庄穆德,随后,又有七八个山贼6续从马车中跳到了地上,以及随行的两名精英便衣死士。
王三才眯起眼睛扫视周边景物,现前面不远就是大名鼎鼎的飞流河,湍急的河水声不间断的回荡在耳边,而河边则每隔几十米就有一处磨坊,也有一座通去城北的石拱桥,再往南一点,就是庄严赐予方世玉他们的地盘。
“王公子,飞流城内自西始至东终,就是老爷赐予的土地了,由飞流河开始,一直往南的百米之内,就是土地的所有范围。”老管家庄穆德朗声道:“昨日傍晚老爷就已经责令这片土地的居民搬迁,但至少也得有两天的时间所有人才能彻底搬迁完,而这里除了磨坊之外的的所有住房、建筑,全都是王公子的了。”
王三才点了点头,目光落回在了庄穆德的身上:“我这地盘看来就是个长条啊,连长方形都算不上,庄伯,西始东终大约有多长?”
“王公子称呼我为老庄就行了。”庄穆德虽然这么说,但并没有卑躬屈膝的样子,紧接着就回答道:“接近千丈。”
王三才知道一千丈大约等于三千多米,不足千丈就按三千米算,宽为一百米,对于方世玉一众山贼只有百十人来算,已经算是一块相当大的地盘了。
庄穆德也听得出王三才之前话中略带几分嘲弄的意思,便连忙解释道:“王公子别小看这块地盘,虽然临近飞流河环境会吵闹一些,但王公子的地盘可是去往城北的必经之路,好好利用这条通道,无论做任何生意,都极为赚钱。”
王三才当然明白这个道理,想要去往城北,去往北城门外的沙漠,去往他国,都要途经这条飞流河,而现在这条飞流河的周边已经成了自己的地盘,就算是什么也不做,设个收费关卡,那也能赚的盆满钵满。
只不过,设收费关卡还是算了,老管家庄穆德也说了,石拱桥可并不属于他的地盘范围,而且弄这东西可就成了飞流人公敌了,做点其他的生意倒是的确靠谱,毕竟,这里的流动人群多,钱也自然来的很快。
单是这一点,王三才就得感谢庄严的用心良苦了。
但相对的,有利也就有弊,依靠飞流河的横截虽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流动环境,可同样,一旦有敌人来袭,若是修炼者直接自上游而下的话,那先倒霉的也是方世玉这一群人。
他们至少不能让敌人糟蹋自己的家吧?如果真到了那时,他们必定会为了保护自己的地盘而拿起武器反抗。
但他们若只是普通人,如何反抗的过修炼者?就算修炼者敌人上岸已被水流耗的筋疲力尽,那也不是普通人就能抵抗的。
怪不得庄严主动赐给方世玉他们一部中上等的修炼功法了。
果然是老谋深算啊!!
王三才心里感叹的同时,也并没有怠慢老管家,对着庄穆德笑道:“劳烦老庄亲自随行了,请你回去的时候告诉庄伯伯,我很满意。”
“王公子身为庄家贵客,无需客气。”庄穆德微微垂:“如果王公子没有别的事情,我就先回去了。”
“嗯,我先带我的人看看这里,等完事之后,我会亲自把庄小姐送会庄园。”王三才微笑着对庄穆德微微欠身。
庄穆德虽然只是一个下人总管,但庄园里的大小杂事可都归他管,而且他与庄严的关系亲密无间,但他并没有因此就骄傲蛮横,踏踏实实本本分分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情,这也是王三才对他心生好感的一点。
而且,王三才现在已经从方桐那里知道,这个世界里只要是女人和没有地位的下人等等,都会尊称年轻有地位的男人为“公子”,就只有有地位的人才会称对方为“先生”。
庄穆德身为整个庄氏家族的总管,已经是极有地位了,但他依旧遵守者下人的身份称呼王三才为“公子”,这在很多家族中可是并不多见的。
目送庄穆德走上马车,看着豪华马车渐渐驶远,一旁正襟危“站”的庄碧云立马长长舒了一口气,高兴道:“呀,他终于走啦!三才,走,我们好好去玩一玩吧!”
说着,她就一把抓住了王三才的手臂。
王三才扭回头来,就看到刚才还满脸肃然的庄碧云此刻脸上简直已经乐开了花,想起在马车中庄碧云正襟危坐面无表情不言不语的严肃样子,王三才立马就乐了:“哈哈哈,看来整个庄园里就只有老庄能制的住你了!”
“哼,我最讨厌他了,小时候我一闯祸他马上就会告诉我爹,每次见到我都会严肃的告诉我大小姐应该怎样怎样,如何淑女如何什么什么的,真是烦死了!!”庄碧云望着远去的马车,想到了一些不高兴的记忆,忍不住气愤地跺了跺脚。
紧接着,不等王三才开口,她便庆幸地拍了拍胸口,一脸得意道:“这次我的表现他肯定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说到这里,她仿佛不愿再提这位德高望重又让她心中惧怕不爽的老管家,立马双手抱住王三才的胳膊,撒娇道:“哎呀,不说他啦,好不容易出来一次,快陪我好好逛逛吧!!”
一边说着,一边就拉着王三才的胳膊走去。
“看你着急的,咱们可是有一整天的时间呢!”王三才不禁笑骂了一句,不过并没有反抗庄碧云的拉拽,顺口对着身后的几人道:“小桐,世玉,咱们走。”
方桐点头无声地跟在了王三才的身边,而方世玉一想到自己马上就有了这么一大片合法肥沃的土地,整个人顿时就变得豪情万丈,想要大干一番,抄出王三才送给他的灭灵军刺锯刃,对着身后那七八个带来“验收地盘”的山贼自豪的一挥:“哈哈,弟兄们,跟我走!这里已经是咱们的地方了!!”
据老管家庄穆德交代,这块划分给方世玉他们的地盘从昨天就已经放出了消息,一听说自己终于能离开这个全天昼夜都被湍急水流声骚扰的地方,搬去一个相对安静的新居住地,根本就没人反对。
但到这时候,所有在这里的店铺掌柜、伙计以及居住在这里的居民大多数才刚刚开始收拾,就只有极少数人迫不及待的离开了这里,再加上他们的新居住地也需要清理安排,预计大约今天傍晚之后,才能空出来一些建筑,即使没有全都一下搬离,到时候,方世玉他们这个百人团伙也能带人先住进来了。
这趟跟王三才出来,他只是带着几个人先过来看看,准备等傍晚空出足够空间的时候再把所有人6续接来,但这七八个人,可是方世玉亲自挑选,或许是他养成的习惯一时半会儿真的很难改变,选出的这七八个人,各个都是长相凶神恶煞,体格已经算得上是健壮的山贼,据他所说,这七八个人可是都为山寨立下过“汗马功劳”。
关键是,目前这块地盘上正处于忙碌时期,人来人往都忙活着搬离,他这抽出模样霸气的灭灵军刺锯刃豪情万丈的一挥,再加上那七八个山贼热血沸腾的附和声,顿时就吓到了很多的来往人群。
甚至就连庄碧云都看不下去了,停下脚步皱着眉头对王三才略微不满道:“他们都是什么人啊,怎么一张口就像是要打打杀杀的呢?”
王三才狠狠地瞪了方世玉一眼:“来的时候我怎么跟你们说的?”
方世玉挥出去的手顿时就僵在了半空,一听王三才的厉喝声才连忙收了回来,他也知道庄碧云是庄家族长的女儿,是整个庄氏家族的公主,他从来都没有在地位这么高的人面前出丑,顿时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好羞愧尴尬地挠着脖子,满脸通红:“呃……那个……呵呵……实在是职业习惯,对不起啊……不过,我们一定会认真改正的!!”
最后这一句极有诚意,他身后那七八个山贼也意识到了不对,连忙跟着方世玉一起躬身傻笑道:“一定!一定!!”
前一刻还一脸杀气的大汉,下一刻就变成了一副憨厚的模样,顿时就让庄碧云一没忍住,“噗哧”地笑了出来。
王三才见路人已经不再把目光放在他们身上,只能无奈地一摆手,故作严厉道:“那还不把武器收起来?你以为这是在抢劫呢?”
方世玉根本无法反驳,只能赶紧收起了灭灵军刺锯刃,可也觉得脸上的面子有些挂不住,想了半天一肚子火没法泄出去,顿时猛然回头看向这七八个大汉,把气撒在了他们的身上:“你看看你们!!怎么回事!怎么就不知道提醒提醒我?!”
大汉们哑然。
王三才白了方世玉一眼,摇头对庄碧云道:“别管他们了,咱们先转转。”
说着,就带着庄碧云朝前面最近的一家小店走去,后面的方世玉听见,也顾不上再撒火了,连忙也一同跟上了前去。
第二百九十四章 河间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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