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 你为何不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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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斗笠落下。--
    慌乱中我不知所措,直至一缕霜白的色泽随着冰冷的晚风,飞舞在我们眼前。
    赢湛眼底燃起的火苗慢慢熄灭,扣住我的大手也无力的垂下。
    最后一颗桃仁的时效似乎已经过去了,赢湛再也认不出我。
    因为,此刻的我只是一个丑陋、憔悴的白发老太。
    “呵……”他自嘲似得扬起嘴角,随即剑眉斜挑,暴怒的一把拽住我的衣领,“今日本王大婚,整个咸阳的人都为本王道贺祝福,你为何不笑?莫非,本王的大喜,你有歧义?”
    他的力气很大,我一把骨头差点被折断。
    “恭喜公子大喜。”我的声音沙哑难听,拼命扬起的笑也同样不具美感。
    赢湛这才颓然的松开我,“笑,就对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只要本王与解忧公主成婚,就能天下太平,就能如父皇随愿,如百姓所愿,也如她所愿!洞房在哪里,本王应该去洞房了……哈哈,哈哈哈哈……”
    他重新抱了一坛酒,步履蹒跚的从我身边错过。
    我还维持着微笑的模样,似乎嘴角被贴上了两块胶布被永恒的固定成上扬的弧度,却是笑着笑着就哭了。
    赢湛的背影渐行渐远,徒留我一人孤单的站在这张灯结彩的喜堂中。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今日一别,恐怕此生再难相见了。
    我不知自己是如何从咸阳城回到北冥的,甚至忘了捡起地上的斗笠遮住那张衰败的老脸。
    北冥鲲和绯虞在竹屋里等我,看见我的模样大吃一惊。
    绯虞急的直抹眼泪,卷起袖子就要去找月老算账,被北冥鲲一把揪住。
    “这个结果,她是早知道的。”
    “莲缀,你傻呀!”绯虞眼泪汪汪的摇晃着我的肩膀,差点弄散我这把老骨头。
    我已经无法感受到更多的疼痛了,就算现在立刻死去,也不会有丝毫抗拒。
    我将自己关进竹屋,如蜗牛一般,不知时日,不辩四季的安静的等待生命终结。
    意外的是,我却奇迹般的存活至今。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的脚趾居然长出了一块枯木,才如梦惊醒!
    我的死期就要到了!
    意识到这一点,我忽然开始怀念起身边的人和物,我想出去走走。
    绯虞在这段日子里对北冥鲲死缠烂打,什么美人计,苦肉计都使过了,哭着嚷着要给他生小北冥。
    后者却躲闪不及,北冥鲲可以为了救助一条河鳗夜闯皇宫,也可以为了帮我假装成亲。
    然而,一旦认真地谈及感情,谈及他和绯虞的终生大事,北冥鲲就比绯虞表现的更像是一条泥鳅,一溜烟便不见了。
    这日,我穿戴好了出门的衣服,拄着拐杖从那间常年不透光的竹屋里走出来,就看见绯虞一个熊抱骑在北冥鲲的大腿上。
    “娶我吧,不然我娶你也成。”绯虞“勾”着北冥鲲的脖子,向一块超大号的狗皮膏药。
    北冥鲲高举双手,不敢抱她,“小泥鳅,你不觉得我们年岁相差的太大了么?”
    “才相差八千岁,我不介意哒~”绯虞又将她那滑不溜秋的身板使劲往北冥鲲的胸肌上蹭了蹭。
    北冥鲲的脸颊刷一下红了,想要推开绯虞,却一不小心双手按住了她的胸。
    感受到掌心中的柔软,北冥鲲窘迫的大叫一声,一个趔趄仰面从凳子倒在地上。
    熊抱在他身上的绯虞也被连带着摔在北冥鲲结实的胸膛上,还响亮的在北冥的微微开启的唇瓣上“波儿”了一下。
    “咚咚!咚咚!”隔着大老远,我都能听见这两人猛烈混乱的心跳声。
    绯虞舔了舔唇,脸蛋如熟透的番茄,害羞起来。
    北冥鲲也舔了舔唇,似乎觉得绯虞嘴唇的味道还不错,既柔软又甜蜜。
    他微红的脸上漾起了一抹笑,鬼使神差的在绯虞有些红肿的嘴唇上又吻了一次。
    这一次,他们吻了足足三秒钟,我真想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瓜子靠在门板上看好戏。
    绯虞似乎被北冥鲲猝不及防的偷袭吓到了,找回了女儿家的娇羞,对着北冥鲲的脸就是一耳光,“流氓!”
    打完,就又害羞又懊恼的跑开了,甚至都来不及察觉我的存在。
    北冥鲲伸手摸了摸被打红的侧脸,有些傻傻的勾起嘴角,似在回味。
    我被他们有趣的画风感染了,不经意回想起我和赢湛经历的点点滴滴。
    思念,就像是猛然发动进攻的洪水猛兽,推着我的身体向咸阳城而去。
    我没有打扰处在恋人未满阶段的绯虞和北冥鲲,在桌子上留下一张纸条,就背起简单的行囊出发。
    暗自为他们祈祷,希望等我从咸阳城回来,能看见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当然,前提是我这把老骨头还能回来的话。
    距离竹屋大约三十里的地方,是一个乱石堆。
    那里鸟不拉屎鸡不下蛋,连妖怪都嫌弃它的贫瘠,此次经过,我却惊讶的发现,乱石堆中不知何时建造起了一个小小的石屋。
    附近的妖精告诉我,石屋里居住的是一个怪人,不,它也有可能是一个性格古怪的妖。
    它没有朋友,也从不与别人说话,整天穿着一件与夜同色的大斗篷,看不见长相,也分不清雌雄。
    我走得累了,就在乱石堆旁找了一块较为平整的大石头,坐下歇息。
    明晃晃的太阳照得我有些目眩,脚趾好像都麻木了,我不敢脱鞋去看,就怕看见十个脚趾头都变成了的枯木。
    乱石堆中传出了“咔咔”翻动石头的声响,一个穿着黑色的斗篷的人影正蹲在石碓上,翻动着石块,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你在找什么?”我好奇的扯着苍老的嗓子。
    斗篷人没有理睬我,继续翻找着。
    他的背影看起来有点眼熟,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因为我确信我从来不认识一个没有影子的人。
    烈日当头,我只顾着看那个在石碓中寻寻觅觅的身影,忘记了赶路。
    找了一个多时辰,斗篷人拍拍身上的灰,踏着稳健的步伐从石碓中回到石屋。
    斗篷人的身高十分高大,我初步猜测,隐藏在斗篷之下的人应该是一个男人。
    又过了一会儿,斗篷男见我还坐在烈日下,端了一碗水放在我身边,便一言不发的掉头走了。
    我喝了口碗中微甜的泉水,暗自感叹,或许这个古怪的妖并不是什么坏人,只是不善于表达才显得孤僻。
    片刻后,我又继续向咸阳出发,直到我连小腿上的知觉都感受不到,才终于站在了公子高的王府大门外。
    这一次,我没有带斗笠,反正带与不带,都不会再有人将我和曾经那个擅长魅术的鲤鱼精关联在一起。
    门外的侍卫以为我是个臭要饭的,嫌弃的将我赶走。
    我只能借了一个梯子,悄悄爬上王府院子外的围墙,希望能看见赢湛从院子里经过。
    绯虞曾经问我什么叫做有缘无分,我想,我和赢湛便算是吧。
    我们总能遇见,却永远都不能相守。
    缘分,缘分,有缘无分。
    刚爬上墙头,院子里三道熟悉的人影便引入眼帘。
    我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没看错。
    在王府的院子里,秦玉郎、解忧公主和赢湛呈三足鼎立之势。
    秦玉郎的手紧紧握着解忧公主的左手,而赢湛则扣着解忧的右手,似乎在进行一场拉力赛。
    气氛十分凝重,充满了一触即发的硝烟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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