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官印的由来(虐前发一粒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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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成为了“人”,很快也会成为赢湛的妻子。:。
    梦寐以求的事情都达成后,在这个陌生朝代里的日子似乎也不觉得有多难熬。
    王元宵,你就要得到幸福了!
    差点忘了,再没有王元宵了,现在所有人都只喊我一个名字……
    “解忧公主,起床啦~~~~~驸马爷都在膳堂等了您半个时辰啦!”
    距离我和赢湛的大婚之日仅剩下七天,每一个早朝后,赢湛都会如回到自己的王府那般轻车熟路的来到驿站找我。
    我渐渐习惯了这样养尊处优的日子,理所应当的接受着身边人为我侍奉,还有赢湛对我还无保留的爱情。
    “别吵我,让他等,昨晚那么累,都是他害的……”我梦呓着,翻了个身,抱着柔软的枕头又睡过去。
    “公主~~~!”阿莱又不死心的唤了我几声。
    忽然,那如云雀般软糯的声音停止了,似乎放弃了叫我起床的任务。
    真好啊,又可以继续睡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转眼日上三竿。
    一根修长的手指轻柔的勾画着我脸颊的轮廓,再从下巴移动到精致的锁骨,继续往下探索。
    “嗯……”如羽毛般的瘙痒让我不自觉嘤咛出声。
    睡得红扑扑的小脸上眉头微蹙,抬手便是一巴掌拍掉了在我身上作乱的手指。
    消停了会儿,那根不安分的手指又悄然转移了阵地,从我细腻圆润的长腿向上游移。
    阵地就要失守,我心不甘情不愿的撑起眼皮,一张帅过潘安,俊过兰陵王的妖孽脸孔引入眼帘。
    “早。”赢湛慵懒的侧卧在我身边,性感的嘴角啜着淡淡的笑意,一手支着下颌,另一只大手搭在我光滑的背脊上。
    我没好气的想要抓住他的大手扔去一边,骇然发现睡前穿着的衣裳已经不翼而飞。
    “阿嚏!”三月里的气温还未化去寒意,我一哆嗦打了个喷嚏。
    “把衣服还我。”
    “本王可没见过什么衣服。”
    “说谎,昨天爬床前我明明穿了的。”
    “公主忘了?上半夜的时候你确实穿着衣服,可到了下半夜,你就自己把衣服脱掉了,还跨在本王的身上……”
    “打住打住,别说了!”我捂着耳朵,假装失忆。
    昨晚没骨气的我又被某只妖孽诱惑了。
    赢湛说的没错,那件白色的睡衣也是我自己脱掉扔飞的,当时那么激烈,我怎还会记得衣服被扔去了哪?
    直到快要破晓,梨花木雕刻的床板上发出的“嘎吱嘎吱”的运动声,才逐渐平息。
    我累的半死,倒床上就睡成了小猪,赢湛却越像是在我身上干了一碗鸡汤,踏着第一抹晨光,精神奕奕的去上早朝。
    这会儿回来了,居然还有精力继续偷袭我。
    “冷的话,要不要钻到本王怀里?”赢湛展开臂弯,露出健硕的胸膛。
    我吸了吸鼻子,外加咽了咽口水,“贪吃”是人的本性,但我决定做一个有节制的女子。
    “怀抱留着,本公主晚上再抱。”我拖着光溜溜的身体,快速从赢湛身上翻过,爬下床。
    赢湛有些诧异我会说出如此大胆的话语,但从他悠然自得的表情来看,似乎还饶有兴致。
    衣架上,阿莱已经为我准备好了干净的衣裳,是一条缥缈如仙的白色的襦裙,裙摆上还用丝线刺绣了迎风飞扬的蒲公英,一看就是咸阳城里最新的款式。
    我坐在梳妆台前梳妆,赢湛便站在我身后勾唇凝望。
    “公子高大人,您天天赖在我这小小的驿站,难道没正事要去做?”
    “本王正在做正事。”
    我对着铜镜里那一袭模糊却依旧挺俊的身影翻了个白眼,“你将我从陛下的寝宫里抢出来的时候,好像和陛下达成了某种协议,你答应陛下什么了?已经完成了?”
    这件事好奇了好久,一直没有找到恰当的机会问。
    赢湛凑近我,宽大的手掌搭在我的双肩,温热的唇贴在我微凉的耳廓,声线邪魅,“这是不能让第三者知道的秘密,关系到我大秦的国运。”
    听这语气,我以为赢湛不打算告诉我了。
    但他顿了顿,又在我耳边轻轻吐气,神秘慎重的压低了声音,“众所周知,本王的血能写出召唤鬼魂的符咒,却鲜少有人知道本王还能召唤阴兵。那晚带走你的条件,便是为父皇制作一枚可以召唤十万阴兵的兵符。”
    兵符?!
    这两个字唤醒了我差点就要遗忘的一段记忆!
    那是我被分配到全秦岭最差的西山医院实习的第一个月,前男友顾安十分憔悴的来医院找我,希望我能去他的老家看一看……
    之后就发生了一连串的怪事,也发现了殷家村的秘密,村子里的人都参与了一桩挖掘秦代棺墓的事情,所有的男丁在一夜之间全都上吊而亡。
    我的外婆也被卷入了这场是非,但外婆是自愿的,她似乎十分在意在秦墓中被偷走的那只官印。
    外婆说过,秦墓建造的地点便是打开阴门的关口,而打开阴门的钥匙便是那枚官印。
    我脑子里一些总是联系不上的零星线索,在听了赢湛的话后,慢慢联系在了一起。
    秦墓是公子高和解忧公主的合葬墓,而今赢湛又承诺为陛下铸造阴兵的兵符,如此想来,当时失踪的那枚官印无疑就是赢湛即将铸造出的兵符!
    只是我想不通,为陛下铸造的兵符到了最后,为何从没在秦朝的历史上出现过?
    这种超自然的能力,应当是每一个皇帝都梦寐以求的,秦始皇若得到了这样的宝贝定会大肆宣扬,并且之后的秦国历代君主还会依仗这枚兵符百战百胜,无坚不摧。
    可这枚兵符不知为何却被闲置了……
    “这么悠哉,那枚兵符可是造好了?”我转过头,左手搭在他放在我肩头的大手上。
    赢湛摇了摇头,幽深的瞳孔中显出一丝暗淡,宛若夜色下的潭水浮上了一层霜。
    “铸造兵符不难,可要想找到能够承受住阴气的石料却不可得。故此,本王才向父王讨要了三年的时间来寻找可用的石料。”
    说着,赢湛就从我的梳妆台上随手拿起一块通透无暇的翡翠,用匕首在上面刻画了一个简单的符咒,沾了些他指腹上的血,压在床单上。
    床单上立刻出现了一道血色的咒文,从咒文里爬出了一只浑身湿哒哒的小鬼,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一只溺死的水鬼。
    水鬼爬到赢湛面前,阴森森的脑袋低垂,有些木钠的等候吩咐。
    他的出现让屋子里本就微凉的空气瞬间降温了七八度,连哈气都能呼出薄霜。
    赢湛随意挥挥衣袖,薄唇轻启,“没事了,褪下。”
    那水鬼鞠了个躬,爬回床单上的咒文中消失了。
    “好神奇!”
    “铸造真正的兵符时,本王会将自己的血融入石料内,如此即使本王化作黄土,使用兵符的人也能召唤出十万阴兵。”
    “那用这块翡翠不就行了?”
    “自己看。”
    赢湛摊开掌心,方才那块玉佩已经变成了粉末,如流沙般从指缝中漏到地上。
    “到底什么样的石头才能承受得住阴气呢?”
    “还未可知,本王已经用各种玉石,宝石,珍珠,兽骨,人骨,龟壳,甚至老坟的墓碑去尝试,都失败了。或许这世上根本就不存在可以铸造阴兵兵符的石料。”
    说完,赢湛沉默了,我眨了眨明亮的大眼睛,计上心头:“要不,我写信给燕京国王让他帮忙搜集一些奇异的时候,也可以给我的义父北冥妖王让他帮忙寻找一些有灵性的石头。”
    赢湛见我眨眼睛,也被带动的眨了眨眼睛。
    他那双眼本就潋滟万千,无意中的细小动作,都能迷得我神魂颠倒。
    “原本以为捡了个百无一用的小奴隶,没想到小奴隶的背景深不可测。”
    “从一开始我就说了,我、不、是、奴、隶!”
    “那你是什么?”
    “我是你的妻子!”
    话一出口,看见赢湛戏虐的笑,我就知道自己中了他的套。
    这妖孽就是骗我说出这一句。
    “不和你说了,我去写信!”我红着脸,去找纸笔,“那个,我们成亲那天,我可不可以邀请一些自己的朋友?比如我干爹之类的?”
    “你喜欢就好。”赢湛风轻云淡的一语带过,“然,北冥与咸阳相隔万里,即使用千里马也要跑上十天半个月。”
    “没事,我可以变成鱼,游泳游过去!”
    “很可惜,现在的你只是个凡人。”
    “卧槽……”
    我嘴角抽了抽,隐隐察觉赢湛似乎对我的干爹没啥好感。
    每次听见我说干爹,他都会扮出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然后到了晚上变着花样的调教我。
    哼,老娘身经百战,还怕你不成,大不了腰酸背痛几天!
    风水轮流转,总有一天,老娘会反攻的!
    我黯然感伤,“如此说来,成亲的那天,我一个亲朋好友都不能来参加了。”
    赢湛揉了揉我柔软的刘海,冷峻的表情似乎温柔了一些,“驿站里养了一群信鸽,可日飞万里……”
    “木么!爱死了你!”我大方的勾住他的脖子,嘟嘴在那张俊脸上波儿了一下,便如欢快的小鹿一蹦一跳的冲出房间。
    如赢湛预料的,驿站饲养的信鸽十分给力,比哈利波特里的猫头鹰还要好用。
    当晚就将信送到了北冥,收到通知,北冥鲲带着绯虞和秦玉郎,略施法术来到咸阳。
    下半夜就摸进驿站,敲开了我的房门。
    好在赢湛这块人形牛皮糖被我撵回了他的王府,否则我不敢想象会被绯虞八卦成什么样子。
    “找到石头了么?”
    看见北冥鲲脸上戳着的玩世不恭的笑,我就忍不住开他玩笑。
    闻言,北冥鲲笑意不止,绯虞却气呼呼的鼓起了腮帮子,“我们一收到信就赶来了,你不欢迎我们,反而只惦记着几块破石头,到底有没有把我们放在心上?”
    我满头黑线,真是挖坑给自己跳,花了好半天才把绯虞安抚好。
    北冥鲲将一大包五光十色的石头塞进我的怀里,“这些都是北冥最上乘的宝石,算是干爹给你准备的嫁妆。大战蛤蟆精那天,干爹是真的不能在城镇中显出真身,才会离开的,绝对不是想要抛下你们。”
    “过去的事情不必再说了。”谈起大巫的死,我心底又被刺痛了。
    “秦玉郎呢?他怎么没和你们一起来?”我试着转移话题。
    其实,秦玉郎不来咸阳的原因我能猜到一二。
    最有可能的就是他担心被皇家的人辨认出身份,遭来杀身之祸。
    但我又觉得他也有回到咸阳的理由,毕竟他的母亲婉美人还在这里。
    北冥鲲挑着眉毛,叹了口气,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绯虞按耐不住,一股脑说出来:“别提那个重色亲友的家伙了!”
    “重色轻友?”
    “半个月前,秦玉郎不知从哪里捡来了一个疯女人。那女子虽神志不清,容貌却楚楚动人,连青丘的狐狸精都自叹不如,秦玉郎横尸对那疯女一见倾心。北冥大人为那疯女诊断过,说是失魂之症,无药可医!可秦玉郎不信,说是无论如何都要医好疯女,径自从竹屋里搬了出去,现在成天沉迷于草药,像是着了魔,连脾气都变的暴躁……”
    说到这,绯虞狐疑的看向我,“对了,我和北冥大人都觉得,那个疯女人和你长得挺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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