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半月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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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嬴泗会和方大同一起出城打怪。

  哦。

  嬴泗有些不太愿意这样说,这是两个人一起出城打怪吗?这分明是我一个人在打怪好不?

  这样的日子过了进半个月。

  大清早,嬴泗爬起来穿了校服就向校外跑,网游世界的装备是可以隐形的,如果选择隐藏外形,就会只有属性的加成,而不会显示出装备的样式来。

  嬴泗可是低调的,他当然不会让人知道他已经是3级的高手,自然选择了装备隐藏的模式。

  可这样不就是裸奔了么?为了看起来不像是裸奔,嬴泗在外面套了校服。

  【契约者:嬴泗】

  种族:亡灵族

  职业:见习牧师

  等级:3

  生命值:130/130

  真气值:90/90

  元气值:0/100

  物理攻击:25—27

  法术攻击:3—3

  物理防御:9

  法术防御:1

  智力:7

  精神:9

  力量:28

  体质:13

  敏捷:7

  攻击间隔:1

  生命值只涨了可怜的30点,升了2级的属性全部自动分配成力量,因为3级了,装备了新武器,【黑曜石重剑】的加成,所以攻击达到了恐怖的25—27。

  至于技能嘛?

  那简直就是嬴泗的心中的痛啊,作为一个重生的天仙,小时候混迹了几年唯玉乡这块地图,不说知晓每一棵草每一棵树,绝大部分会掉落技能书的怪物还是知道的。

  只要是现等级能刷的,嬴泗和方大同不分昼夜已经刷过不知多少遍了,可就是不出嬴泗能学的技能。

  网游世界的掉落也真够坑的。

  半月的时间,只是经验都使得嬴泗升到了3级,自然还有方大同也是3级的高手,嬴泗打怪的一半经验全都分给了那小子。

  现在,那小子一脸嘚瑟地在嬴泗面前晃荡,嬴泗当然知道他嘚瑟什么,昨天打小怪的时候,天帝不长眼,居然掉出本【火球术】技能书来!

  有技能可用,法师的春天来了!

  即使就此不提,这小子的包裹里肯定堆满了粮食,网游世界自然不是原来的世界,虽说新手的包裹只有二十格,可架不住生产材料这类道具可以叠加的啊。

  一个格子能叠加99包粮食,这个一包相当于一袋25公斤的大米,拿出包裹之后网游世界还附赠一个包装袋。

  农林918,你值得拥有。

  对了,这小子身上还有一把3级的青铜法剑,可惜半个月过去了,除了那次杀黑蜘蛛BOSS,就再也没出过装备,网游世界装备的爆率可见一斑了。

  即使只有一把法剑装备,方大同施放的火球伤害能不能不爆表?这样或许我们还能做朋友。

  方大同现在的样子,朋友是真不好做了。

  在野外采集的粮食能拿到镇子上卖钱,有等级、有武器、有技能,怎么看也是一个年轻有为的顶级初中生,高富强的代表。

  嬴泗这种只有等级,包裹里只有十几组草药,但唯玉乡这种地方谁会收够草药啊?

  没有技能的渣渣,自然是没有女孩子看上的。

  “嗨,美女早上好啊。”在出学校的路上,方大同笑的都合不拢嘴,见了女孩子都会打招呼。

  半个月过去了,唯玉乡和半月之前并没有多大变化,大家还是一脉秉承学习最重要的论断。

  学校恢复了上课,老师恢复了讲课,学生自然就恢复了写作业,就好像半月之前发生的事,从没有发生过一样。

  镇子上粮食的供应也充足,这使得同宿舍的另外三人对嬴泗很有怨念,当初可是稍稍心动听了嬴泗一句,家里除了人就只有粮食了!

  这样多的粮食,可是要多少年才能吃完哟?

  如果说有些不同的话,那就是人们依旧不能出镇子门,还有就是方大同家开了个粮店,因为粮食质优量足,经过半个月的发展,成功晋级成为镇子上有名气的土豪世家。

  除此之外,电视照看、电脑照玩,好像和之前没有什么两样的。

  在这个‘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社会,当然,见学霸如此主动,风流倜傥,很多女生还是非常给面子的。

  “真的么,真的么?我也是美女?”

  “哇哦,我简直是太高兴了。”

  嬴泗看那妹子标准的瓜子脸,腿也不短,虽说地精族的淡绿色皮肤渐渐明朗,但也不失为一个美女。

  撇撇嘴,这样的妹子怕是早被一群春天里的小男生捧上天了,居然还TM的装纯情!

  典型的小裱砸!

  嬴泗恨不得呸方大同一脸。

  嘚瑟你妹!

  然后把昨晚射在卫生纸上的东西摔他脸上。

  方大同和嬴泗日夜相处了半个月,还能不知道嬴泗在想什么?嬴泗的蔫坏他可抵挡不住,慌忙说道:“一顿酸菜鱼。”

  自从嬴泗和马琳怡的关系确立之后,嬴泗已经不好意思回老村长家混吃混喝了。

  你小子把人家的好白菜拱了不说,还装作若无其事吃喝拉撒都是人家的,这样也嚣张了吧?

  不过以嬴泗的品质绝对是能干出这种事的,不过嬴泗却没有这样过,虽然能做出来,可也不能做啊?

  吃人家喝人家的,还泡了人家的女儿,这不就是上门女婿吗?

  男人坐不改名行不改姓,人可以无耻点,但不可背祖弃宗哦,虽然赢家的老祖宗早丢弃了他,就连姓名都是老村长,从挂在他脖子上的玉佩刻字得知的,但男人的尊严还是要的。

  不过好歹方大同不是过河拆桥的人,嬴泗已经在方家混了半个月的伙食了,方母是慈祥的人,自从方大同父亲去世之后就觉得家里孤儿寡母的太冷清,多一个嬴泗还巴不得呢!

  酸菜鱼算是方母的拿手好菜,嬴泗那是一个特爱呀,只是嬴泗脸皮再厚,也不会为难方母,即使方母给了他母爱的感觉。

  可好儿子应该不麻烦母亲大人的是不?

  当然,如果这种黑锅有人背,嬴泗是不介意多吃几顿酸菜鱼的,那鱼是胖子李治下河捞的(胖子李治因为嬴泗喜欢吃鱼,逼迫胖子学了副职业屠夫,嬴泗为此付出的代价仅仅是带他升到了1级),是方大同‘想吃’,然后方母为‘亲’儿子做的。

  嬴泗是顺带吃点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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