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是吃不好,机体各项功能就会失衡,而机体一旦失衡,各种疾病便会相拥而至,这种病,俗称贫穷病。
反之,人若是吃得过好,机体各项功能同样会失衡,另外一些疾病也会相拥而至,这种病,称之为富贵病。
对金帝国百姓来说,罹患富贵病的几率小之又小,他们长期处于营养不良的状态,常见病多病自然是那些贫穷病。
但这并不代表金帝国就没有群体会多那些富贵病。
跟金帝国君主沾上边的人,属于金帝国的既得利益阶层,这个群体的人,对吃特别迷恋,刚好手中又有特权,于是,得富贵病的人特别多。
而金帝国恰好在这方面上缺医少药,虽然并不缺乏此类学科的专家,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些专家要药没有,要器械匮乏,也只能是叹着气摇着头。
这也正是金帝国为什么会同意国联卫生组织的医疗援助的主要原因。
而且,还要指定某些医学领域的专家人选。
这其中,糖尿病便是一个较为突出的病种。
做为富贵病当中的糖尿病,其病机理和临床演变过程,早已经被医学界所掌握。虽然对1型糖尿病的治疗有些被动,但是对2型糖尿病,医生们有的是办法。
但是,离开了有效药物,再好的医生也只能自称为庸医。
而金帝国长期以来对医药产业的忽视,使得国内的药物基本上可以归属为假药一类,至少也是劣质药。
三十年前的那场战争之后,金帝国尚能从外部进口少许药品,但是,这一次战争危机出现以来,以花旗国为的达国家联合起来对金帝国实行了经济制裁,这药物,也就断了顿。
没有了有效药物的支撑,金帝国的专家们只能向那些既得利益阶层的患者们提出了饮食控制的办法。
饮食控制……
那么多好吃的,都是特权阶级才能拥有的,却只能看不能吃,那,特权还有个毛用,地位还值个屁钱,就连活着都找不到活着的意义了。
金帝国的君主受到了不小的压力。
也是在这种压力之下,君主才迫不得已,点头同意了国联卫生组织的医疗援助计划。
顺利抵达了金帝国的都,朱小君随即便按照既定方案展开了工作,第一步,便是对金帝国提供的服务团队表示了严重不满。
不专业,不敬业,里面似乎还夹杂着好几名炽焰诛的特务。
抗议!
罢工!
收拾家伙准备回去!
朱小君代表着医疗援助队这么一闹,金帝国负责接待的卫生部门就有了说法,他们对炽焰诛什么事都要盯着看着的做法也很是反感,恨不得有那么一个人能出面教训一下他们。
刚好,朱小君的闹腾给他们提供了充分的理由。
好不容易才得到这次医疗机会的特权阶层权贵们岂能容许援助队罢工走人?
他们得知消息后立即向君主施压,在得到君主的授权后,跟朱小君展开了对话。
这批服务人员不好,没关系,咱们换!
换的人还不好,没关系,咱们再换!
态度足够诚恳啊!
朱小君似乎被感动了。
“这样吧,我早就听说,你们金帝国海军6战队的军风军纪在全世界都是数一数二的,能不能从那只部队中给我抽调两百名战士来为这次医疗援助来服务呢?”
全世界都是数一数二的,这话说的……那些负责跟朱小君来谈判的特权阶层代表立马喜笑颜开。
在部队的眼皮子下开展这次医疗援助服务,似乎比在炽焰诛的监视下进行更为安全。
答应了!
而且是一口答应。
在6战大队中,熊苍月虽然属于当红炸子鸡之类,但是并不掌握实权。换个说法就是司令长官最为信任的一个大闲人。
所以,当6战大队接到了这项任务的时候,司令长官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熊苍月。
两百名战士总得委派一个得力的队长吧,而且,为了彰显对特权阶层的尊重,司令长官一定要对这个队长职务实行高配。
以中校军衔的队长带领这两百名战士的服务队,足够了!
6战大队不单是军风军纪过得硬,效率也是杠杠滴,不到二十个小时,熊苍月便带领着两百名战士赶到了都,见到了朱小君。
这两百名战士全都是熔炉组织的弟兄们手下的兵,而且,其中还有些少尉中尉原本就已经加入了熔炉组织。
“三天后,金帝国都电视台要对我进行一次采访,苍月兄,这是我们的绝佳机会,同时也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你的人,都做好准备了吗?”
熊苍月有些激动,但同时更多的是担忧:“人没问题,除了这两百名战士之外,熔炉还有五十名兄弟将会在这两天之内潜伏到都来,只要我们开始行事,他们就会在都各处配合我们。不过,小君兄弟,都电视台的防卫并不像我们预料地那样疏于防范,我担心就凭咱们所掌握的火力,很难做到一举突破啊!”
电视台一旦对朱小君进行了采访,那么,他的形象就有机会被金帝国所有人看到。
既然炽焰诛的杀手能找到他,那么,就一定有人能认出他来。
朱小君也曾想过化妆,但是,化妆这种手段最多也就是欺骗一下普通人,对那些经过特殊训练的人来说,化妆根本不顶事。
“火力?”朱小君蹙着眉头思考了片刻:“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熊苍月回道:“我已经做了安排,但是需要时间。一切顺利的话,也需要到大后天才能有结果。”
朱小君深吸了口气:“这就好办了,我把都电视台的采访预约往后推推就是。”
熊苍月道:“往后推?如果理由不当的话,很容易生出事端来的。”
朱小君笑道:“我们要先为特权阶层服务,而且是集中精力心无旁骛地为他们服务,一旦上了电视,百姓们蜂拥而至,势必影响了对他们的医疗服务,你说,这个理由恰当不恰当呢?”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