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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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吃剩下的。。”长天难得说笑,不过他这露齿一笑,在重明鸟看来加倍狰狞,“若你愿为她座骑,这支羽毛就归你所有了,你可以从中参悟出修行之道。”禽妖临死前,会将全身的精气血和一生阅历经验都凝聚在一根宝翎之中,供后辈所用。一般来说,重明鸟的宝翎,就藏在头部的顶冠之中,但这个秘密不为外人所知。
    长天手中的宝翎,来自成功度劫、飞升为仙的重明鸟。眼前这只白嫩嫩的小重明鸟要是得了去,可以吞噬里面的精气血,同时得到前辈一生修行的心血,更重要的是,这里面也包含了这一族类如何度劫的重要信息,可谓无价之宝!
    宁小闲侧头看了看长天。这家伙,真是吃鸟儿吃出经验来了。话说他当年到底吞吃了多少重明鸟?
    白色重明鸟看起来有些犹豫,不过几息之后还是抬起头,坚定道:“不干!”
    此话一出,这里所有人(物)都愕了一愕。重宝在前,这小家伙竟能狠心说不?这是第一个在长天威压面前还抵死不从的妖怪,很有气节啊。
    长天脸色也阴沉了下来,挥了挥手道:“那就再另寻妖类代步,会飞的妖怪不止它一个。”
    “涂尽,将它魂魄抽出,锁进第三层的封魂球中。身体么,交给息壤吞噬吧。”竟是不愿与它讨价还价了。他说得平淡,但字字都诛在重明鸟的心中。
    这条大蛇妖,好狠!它忍不住颤抖起来。
    涂尽狞笑了一声:“好咧!”他就等着这个呢,“若不让你尝到最*的滋味,我也枉称魔影了。”
    伸手在重明鸟头上一按。顿时令它觉得头痛欲裂,张口欲呼而不能,并且能感觉到神魂被一丝一缕地抽出体外。涂尽恨它伤了自己,有意令这抽魂的过程变得更加漫长而痛苦。
    “等下。”宁小闲出声道。她一开口,涂尽就停下了手上的动作,重明鸟用力喘了几口气,七窍都流出了血来。“封魂球的滋味不是常人能够忍受的。重明鸟。你当真不愿为我的座骑么?只须将我送到南赡部洲最西边找一件东西,我就放会你自由了。这枚宝翎,你也一样能得到。”
    在灯光下看来。她的眼中写满了真诚。重明鸟说完“不干”两字之后,本来就有悔意,又受了涂尽的刑,此刻听她这样说。忍不住动摇了。南赡部洲的最西侧它也没有去过。但想来路途虽远,以它的速度。哪怕路上生些波折也能抵达的。
    它又瞟了瞟长天手中的那枚红羽。
    在场众人都知道它的心思又活络了。“她所保证的,就是我所保证的,并且——”长天摊开掌心,上面静静地躺着一枚白葡萄似的玉膏。“这个也可以给你。”
    重明鸟的眼珠子立刻瞪成了斗鸡眼:“这是玉膏?!”声音也提高了八度。他的嗓音本就好笑,现在提了上去,只震得宁小闲想掩耳。
    “好眼力。居然认得。”
    “怎会不认得,这是我族最重要的食物。”说到这里。它突然想起自己说漏了,讪讪地住了嘴。
    涂尽在一旁嘿嘿笑道:“你当这是什么秘密?重明鸟以玉膏为食,是天下皆知之事。近万年前,玉膏自这天地间消失,重明鸟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好教你得知,这世间除了神魔狱,再无第二个地方能产出玉膏。”
    “不是以玉膏为食,而是没有玉膏,我们的修为进展就缓慢无比。”重明鸟怔忡了半晌,才叹了口气,连凤冠上的顶毛都倒伏下来,“好吧,我让她骑。”
    这臭小子,真不会说话!所有人都对它怒目以对,宁小闲红着脸,冲它脑袋上重重挥了一拳,这才娇叱一声:“蹲下。”
    重明鸟惊道:“现在就要骑?这地方飞不起来的。”随后闷哼了一声,却是长天怒他口无遮拦,伸指打出一记神通,震得它五脏六腑都要移位了。
    长天也不与它废话,丢出血色匕首道:“发下心血盟誓,你就可以出去了。”
    重明鸟也光棍得很,知道自己这座骑是当定了,也不再矫情,取过匕首扎进自己胸口,狠狠地发了一个毒誓。
    宁小闲让它蹲了下来,然后取出药物给它治伤。之前,重明鸟的伤口多数被隐在丰厚的羽毛底下,她只能看到一点儿血迹。现在伸手去捋,才知道这家伙的伤势竟然很沉重,胸、腹、翅上都有血淋淋的口子,内腑看来也受了伤。
    她还看到了数道交错的伤口,已经结了痂,却不像是今日打斗留下的。
    “你伤得好重,而且身上还有旧伤、内伤,这是怎么回事?”光是金疮药还不顶用,她又取出几颗丹药,捣碎了一起敷到它的伤口上。
    其他人也看到了这些伤口,不禁有些佩服。负着这样沉重的伤势,其他妖怪也未必支撑得住,这只重明鸟居然还敢偷袭麒兽,还能与他们周旋了这么久而不呼痛,也是个爷们儿。
    重明鸟眯着眼,享受药物的奇效。这人形的小妖怪妖力虽然低微,但拿出来的药效果很好啊,她才敷上了药,它就觉得伤口的疼痛消失了一大半,吞下去的灵药也化作热流,迅速熨暖了内伤的脏腑。它也是个掐架的老手,知道最多半日功夫,伤势就能大好了。
    在小公鸭嗓子的解说下,宁小闲等人才知道,这只重明鸟是从北方迁居下来。重明鸟喜欢以家庭为单位聚居,但它因毛色不同于普通的重明鸟,自小就与族群不合,脾气也变得暴戾。后来,它离家独自南下,想找个栖身之地。
    它长途飞行,劳顿不堪。经过这度塑山时,向领地的主人驳兽要求借宿一晚,因为它喜欢栖在高大的凤凰木上。驳兽很大方地同意了,重明鸟也就安心地休息。哪知道驳兽其实不怀什么好意,趁其不备发动了偷袭。重明鸟猝不及防,遭受重创,总算它速度太快,驳兽追击不上,终于逃得一条性命。
    它性情暴躁,哪里肯吃这等亏,休养了几日之后又重新飞回来,找驳兽报仇。
    那两名猎户听到的打斗声,就是重明鸟与驳兽相搏发出的动静。
    “驳兽偷袭你,是为了……妖丹?”她已不是初离浅水村那个懵懂无知的女孩了。
    “嗯。”重明鸟怒气冲冲,“我和它都是大成期的道行。它若得了我的内丹,说不定一举突破桎梏,进入了万象期也未可知。若是普通重明鸟,可能就着了它的道儿,偏偏遇到的是小爷!他打不过我,反而被我掏出了内丹和心脏吃掉了!”
    这只重明鸟确实与别的同类迥异,居然敢与四蹄的野兽肉搏。不过生物都有突变性,何况是妖怪?宁小闲也没多想,笑眯眯道:“你可有名字?”
    它想了想:“没有。”
    “那你娘亲怎么称呼你的?”
    “七仔、臭蛋儿、狗剩儿、猫不吃……”
    众人:“……”好极品的娘亲。
    宁小闲忍笑打断它道:“你的娘亲取的小名果然给力。以后就叫你七仔如何?”
    重明鸟道:“也无不可。反正我在兄弟中排名第七。”
    七仔休养了小半天,期间宁小闲又喂给它玉膏和其他灵药,重明鸟身上的伤口历经止血、结痂、生肤等过程,连断羽都重新长了出来,内伤也好得七七八八了,于是到了这天傍晚,它抖了抖羽毛,很精神地道:“走吧。”
    七仔站起来身高超过了两丈,比她在华夏见过的恐鸟化石还要高大一倍。跨坐到新座骑背上,宁小闲舒服得直想呻吟一声。禽类的身躯覆盖羽毛,是天然的软垫,而且乘得累了,可以直接埋进七仔温暖的背羽里睡一觉再说。
    更别提七仔的飞行速度了。它和驳兽互搏时就能以快制快,硬生生杀了这只以速度见长的妖怪,现在翱翔天际正是它的本能,振翅飞起如流星赶月,身旁的景物齐唰唰往后退去,那叫一个畅快自在。麒兽的飞行速度和它比起来,那是老式客机与歼击机的差距了,完全没有可比性!
    她悠哉游哉乘着七仔飞了十天,就已经飞越了十七个州,若是乘着麒兽,花的时间至少要四倍于此,还不算上中途停下来吃饭休息的功夫。现在,她终于有些许明白华夏古代男人追求好马、现代男人追求好车的心理了。
    这一日七仔正在飞行,远处突然传来极轻的一声“噫”?随后就有人气急败坏大喝道:“停下,毛贼,有本事你停下!”这句话显然是用神通传出来的,就像在她耳边响起一般。
    “毛贼,是在说谁呢?”她左右看了看,空中一派天高云阔,哪有别人?转头看去,有几个修士站在一叶飞舟上对着她大呼小叫。
    这人,失心疯了吧?不等她反应,七仔双翅一挟,又提了一档速度,瞬间就将叶舟甩得没了影子。后面的人唁唁怒骂,但哪里追赶得上?Q
    ps:嘿,嘿,嘿。有米有人喜欢这只小白鸟?我家从小就养鸟,尤其是鹦鹉和纯白的黄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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