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六十五章 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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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屠龙幻境。

  对于不同的人,他们对于世界的看法和认知也往往是截然不同的!

  一个人拥有的力量越是强大,格局也就会越高,看问题的方式也会变得和普通人截然不同!

  而如果一个人拥有了超凡的力量,对于普通人所依赖的财富权力地位的需求,也就会自然而然的大幅下降,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普通人的秩序,对于这一类人的制约,往往就会变得非常的薄弱……

  尤其是对于一些生命力远远超过普通人的超凡者,伴随着他们的家人和朋友一点点的老去死去,他们自己就会渐渐变得对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变得漠不关心,就像是很多之中的修真者们一样,他们对于那些没有修道天赋的普通人,往往是一种漠视的态度,只有和他们同等级的存在,才有和他们相互沟通和交流的资格……

  越是强大的个体,其实对于群体的需求也就越低,但是恰恰相反的是,一个个体越是强大,往往反而更加容易获得其他人的仰慕和跟从……

  简单来说,强者对于群体的需求其实相对较低,但是群体对于强者,却往往是有很大的需求的,任何一个群体,都需要一个英明的领导者,而很多时候,强者充当的就是这样的一个位置……

  秩序和混乱,本身就是矛盾而又统一的一种状态……

  无论是多么充满秩序的世界,也会存在混乱和暴力的地带,事实上。越是纯粹的秩序世界之中。混乱和暴力也就会越是集中。越是难以被彻底的根绝,就像是即使现代的社会普遍都是文明守序的国家,但是却还是会有那些由反人类的恐怖组织构成的国家存在,在那里,甚至贩卖人口,买卖奴隶,都是合理合法的行为……

  而反之,无论是多么混乱的世界。也总会有自己的规矩存在,就像是哪怕是像是索马里这种以海盗闻名于世的世界,也并不是完完全全充斥着掠夺和杀戮,也同样是有所谓的秩序存在的……

  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像是贩卖人口这样的行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实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文明倒退,甚至是比谋杀要严重得多的……

  毕竟,谋杀的行为。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其中也不乏有一些可以被谅解。甚至是可以让人拍手称快的原因存在……

  但是,贩卖人口却完全不同,贩卖人口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单纯的追求利益的做法而已……

  而这种追求利益的做法,对于人心的伤害,却往往是无以复加的!

  在一个法制社会之中,纵然这样的行为,其实就是一种文明的巨大倒退……

  当然,其实人们之所以对于贩卖人口感到深恶痛绝,其实是有很多很多的原因在内,首先,贩卖人口这个犯罪行为,其实内部就隐藏了许多许多的潜在的严重罪行,比如说,非法拘禁,非法用刑,强迫卖淫,强迫乞讨,等等等诸如此类的罪行,其实都是被隐藏在贩卖人口这种罪行之下的……

  这个世界上,本身就不存在单纯意义上的贩卖人口,贩卖人口的行为,本质内部往往隐藏在普通人难以想象的罪恶和黑暗,要知道,把人当做是一种货物,本身就是一种罪大恶极到极点的表现,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贩卖人口的行为,远远比所谓的谋杀要罪恶十倍乃至于百倍之上!

  就像是所谓的非法传销一样,本质上来说,其实传销不算是什么严重的罪名,但是之所以让人厌恶,之所以让人反感,就是因为穿线组织之中有很多走极端的人,他们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往往会做出一些远比传销恶劣很多的事情,比如说非法拘禁,比如说严重伤人,甚至是谋杀等等等等的罪行……

  由此也可以看得出,限制其他人的自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往往是一切罪恶的源头所在!

  道理很简单,因为任何一旦自由被限制,那么他自己的所有的权利也就都会被剥夺了,失去了自由,就意味着可能会因此失去生命,失去尊严,失去一切,遭受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屈辱,遭受普通人难以想象的磨难……

  而几乎所有的恶性案件,往往都是从非法拘禁这个源头所引发的……

  事实上,谋杀有些时候并不会让人们感到太多的愤怒,因为绝大多数被谋杀的人,总是有自己被谋杀的理由的,除非是丧心病狂的犯罪者,不然一个性格脾气都很好的人,往往是不用担心自己遭遇什么突如其来的谋杀的,换而言之,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被谋杀的人,几乎很少有完完全全的无辜者,或多或少他们都需要为自己被谋杀背负起一定程度上的责任,区别就是,有些人责任稍微大一些,而有些人的责任稍微小一些而已,至于完全没有责任的,那么也就不能够算是所谓的谋杀的,凶手也多半都是精神有问题的反人类份子……

  而非法拘禁则不同,限制其他人的自由,某种程度上能够引发的案件,往往都是非常恶劣的,折磨,奴役,贩卖,洗脑,可以说几乎所有对于社会造成巨大恶劣影响的行为,都是从限制自由这个最基本的起点产生的!

  而事实上,人们所有的愤怒源头,本质上来说,也都是出于这种对于自由被限制而产生的惶恐和不安,那是一种生死命运都有其他人主宰的感觉,任何人对于这种感觉,其实都是非常排斥的,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最近社会上才会有希望但凡是人贩子就被统一判处死刑的舆论风暴产生……

  当然,除此之外,另外一个关键原因。其实则是另外一方面……

  因为。贩卖人口的行为。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造成伤害和获得利益完全不均等的行为……

  简单来说,就是一种暴殄天物的做法!

  而但凡是人,对于这种行为,都是非常非常反感的!

  举一个简单例子来说,就像是一个如果有小偷去偷窃某一个工厂里的材料,然后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卖出去,实际上价值十几万的材料。最后只被卖出去区区几百块钱,这样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非常非常愚蠢,并且让觉得无比厌恶的做法,一方面,偷窃十几万的东西,本身是非常严重的罪行,但是最后的获利却仅仅只有区区几百呀,这种暴殄天物的做法,其实是非常容易让人产生强烈反感的……

  但凡是此类的犯罪。往往总是会让人觉得啼笑皆非之余,产生远远超过普通程度的愤怒!

  作为一个犯罪者。他的格调,很大程度上也会影响到其他人对于犯罪者的看法!

  比如说,楚留香和小毛贼,从本质上来说,都是算是犯罪者,但是前者往往受人敬仰,而后者则是人人唾弃的对象,说到底,无非就是格局上的问题……

  就像是故宫之中有宝物被偷,如果是用一种高端高科技的手段盗取的,那么会让民众觉得非常的高大上,如果能够让这些被盗的物品,卖出足够符合这些物品的价值,那么民众就会觉得这个盗窃者至少是一个懂文物的雅贼,从而在某种程度上,不会对此产生太大的愤怒之情……

  而反之,通过是故宫的宝物被盗,如何盗取宝物的至少一些什么都不懂的小毛贼,只是用非常低端的比如凿墙之类的手法就实现了盗取宝物,并且在这个过程之中,还让很多的宝物受到的损坏,最后还将这些宝物,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卖给了一些不是很识货的古董商人……

  如果是这种状况,那么民众就会因此产生非常强烈的愤怒,这种愤怒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是对于故宫安保系统的愤怒,作为管理保管国宝的重要机构,居然能被什么都不懂的小毛贼成功入侵得手,本身就是一件足以激起极大民愤的事情……

  而除此之外,另外的愤怒,则往往是对于那些什么都不懂的小毛贼激发的,明明什么都不懂,还要去盗取国宝,甚至因此损坏国宝,让明珠暗投,这样的做法,足以绝大多数的人的愤怒将这个小毛贼焚烧殆尽!

  这其实就是一种典型的对于暴殄天物的做法而产生的巨大愤怒!

  如果再举一个例子来说,某一个小姐路过一个小巷子的时候,被一个农民工强奸了,这样的案件,如果作为一个新闻来说,是不足以让人们产生什么太多的愤怒的,道理很简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于这个小姐来说,她遭受的损失,充其量不过就是一次嫖资而已,至于什么精神上,心理上的创伤,或许会存在,但是却绝对会比普通人轻得多……

  而反之,如果是一个名牌大学,洁身自好的美女大学生,身上遭遇到同样的事情,那么民众的怒火,往往就足以将那个犯罪者千刀万剐,学校会重点关注这样的事情,公安部门会重点关注这样的事情,所有人都会希望严惩那个犯罪者,甚至如果进行相关投票的话,投出死刑票的绝对不会是少数人……

  说到底,这就是一种典型的人们对于暴殄天物行为的愤怒!

  如果犯罪行为能够获得的利益,和犯罪行为的造成的伤害以及犯罪行为的需要承担的风险,是合理的,那么绝大多数人对于这样的犯罪行为,往往是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愤怒产生的,他们尽管不会认同犯罪者的行为,但是某种程度上,却往往是能够理解他们的所作所为的……

  而反之,如果是一些犯罪成本很高,犯罪造成的破坏很严重,但是实际利益却甚少的犯罪行为,往往反而更加容易引起人们对此的愤怒,因为那是一种对于秩序的破坏!

  而贩卖人口,恰恰就是这样的一种行为……

  要知道,贩卖一个妇女或者孩童,本身的收益是高不到哪里去的。但是造成的伤害和破坏。却往往是非常非常巨大的。这种收益和伤害完全不对等的行为,体现出来的就是一种犯罪者本身的愚蠢和无知,而这一点,恰恰是人们愤怒的源头所在!

  让无知粗鲁愚蠢的犯罪者,因为区区的蝇头小利,就破坏了其他人的美满生活,就破坏了那些守序者们所追求的幸福,这样的行为。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人来说,可以说是完完全全不可饶恕的!

  而绝大多数的民众,之所以支持人贩子一律死刑,从本质上来说,其实就是因为这两个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对于禁锢人生自由这种犯罪的惶恐和反感,另外一方面,则是对于人贩子这种完完全全损人不利己的犯罪行为感到强烈愤怒!

  仅此而已!

  事实上,所谓的天意,从本质上来说。无非就是民心的集合而已,因为天道本身就是没有所谓的情感。而所谓的善恶是非对错,本质上来说,都只是由人们去判断的,如果绝大多数的人,觉得一个人是犯罪者,那么这个就自然而然是犯罪者,因为他的行为,必然会违背了此时此刻绝大多数的认知的,而这样的人,本质上来说,就是该死的……

  而很多所谓反对死刑的法律专家,其实都没有明白一件事情,法律这种东西,本身就是绝大多数人都认可的规则,如果绝大多数人都不认可,那么这条法律也就到了应该要被废除的时候了,民意其实是高于法律的,任何的法律,都应该是以顺应民意为基础的,而不是用各种似是而非的道理去解释法律的合理性……

  得到民众认可的法律,才是真正意义上合理的法律,民众的受到教育的水准,也会自然而然的决定法律究竟是不是足够的严密和先进,至于那些国家的领导者和统治者,只是民众推举出来执行民意的代言人而已,所谓的法律专家,其实就是根本没有搞明白这件事情,事实上,很多人之所以试图说一些关于取消死刑,或者不认同人贩子一视同仁执行死刑,本质上来说,并不是他们不懂这个道理,只是单纯的想要展示自己的权威性而已……

  有一句说一句,有些道理,其实没有必要太多的去解释,懂的人,自然都应该懂……

  别的就不说了,那些信誓旦旦说,人贩子不应该一律死刑的,信誓旦旦的去解释法律条款的那些所谓法律“专家”,所谓的热心“网民”……

  有一个算一个,他们敢为了自己心中的“正义”,去公开自己的工作单位?敢为自己心中的“正义”,去公开自己的身份地址么?恐怕如同他们敢于这样去做,那么多半那些失去了亲人的家庭,会让他们真正明白一些道理……

  道理这种东西,无论说得多么天花乱坠,只要放到实际的现实之中,恐怕很快就会得到验证,错误的就是错误的,愚蠢的就是愚蠢的,有些时候,证明一些人的愚蠢,不需要通过讲道理,因为根本就没有必要,直接用最简单最暴力的方式,就足以让这些所谓的法律专家脑子彻底的清醒过来……

  在这个世界上,解决蠢货的方法,永远都是用最纯粹的暴力就足够了,对于这样的蠢货,还要费心思的行为,本身就是毫无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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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屠龙幻境。

  王宇无疑是一个强者,但是强者本身,也并不是真正意义上就会选择肆意妄为的……

  只能说,作为一个强者,本身就拥有肆意妄为的能力……

  本身就拥有一定程度上任性的资格……

  但是,有资格任性,并不代表就一定要任性……

  又或者说,从王宇的角度上来说,他固然可以不受到一些世俗之中的规则的影响和约束,但是却也不是完全没有任何制约的……

  真正意义上能够制约他行为的,本质上来说。只有他自己的内心而已!

  对于弱者来说。他们必须要遵守秩序。哪怕是他们自己不想做不愿意做的事情,有些时候为了生计也必须要去做,而反之,有些事情,哪怕他们想要去做,但是却也往往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制约而无法去做……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

  现实之中的见义勇为,现实之中的很多路见不平,很多人其实是有心为之的。但是有心是一回事情,真正敢于去做的,却往往至少少数之中的少数,原因其实非常简单,因为很多的事情,不是单纯的内心必须去做,就一定能够去做,并且能够做得好的……

  绝大多数人,内心想要做的事情,往往都会缺乏足够去做的勇气和能力……

  勇气是一种主观的概念。而能力则是一种客观的条件……

  一个人拥有勇气,就可以克服自己内心之中的各种各样的顾虑。让自己能够去做其他人不敢做的事情,比如说在马路上扶起倒地的老人,就是这样一种行为,这样的事情,其实谁都可以去做,但是谁都会顾忌自己的行为是否可能会给自己或者给自己的家人带来麻烦,于是真正敢于去做这样事情的,往往都需要足够的勇气……

  而同样的道理,除了勇气之后,能力也是制约一个人做事的一个因素……

  同样的例子,有人落水的情况下,有目击者打算去救,但是这种救人就不仅仅需要勇气了,在有勇气基础之上,也同样需要最基本的能力,那就是至少要会游泳,更进一步的,还需要一定的能够在水中救人的经验,只有在具备这样的能力的基础之上,才有能够在面对选择的时候,拥有选择救人的权利,否则的旁观或者报警,只能够是唯一的一种选择,不具备救人的能力,而凭借一时的勇气去救人,本质上来说,是一种非常愚蠢的做法,尽管这种行为本身会得到赞赏,但是实际上,却是一种错误的行为……

  救人永远都不能够以牺牲自己为代价,除非是战场之上的战友,那自然是另当别论,否则的话,这样以自己为代价的救人,本身就是一种不应该被提倡的做法,没有人应该用自己的生命去为别人犯下的错误而买单,救人就必须要能够保证自己最基本的安全,只有在这个基础之上,才算是在做好事……

  否则的话,如果救了人,自己却死了,说一句实话,无论是对于被救者来说,被救者的家人来说,救人者,救人者自己的家人来说,都是一种非常尴尬的状况,被救本身是一件好事,但是因此却欠了别人一个天大的人情,得失之间就很难说得清楚了,而救人本身也是好事,但是为此却付出了一条生命,那么这个好事也就要大打折扣了,这样的所谓好事,其实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很尴尬的……

  事实上,在现实社会之中,很多人其实在面对事件发生的时候,都没有什么太多的选择全力,很多人既缺乏足够的勇气,也缺乏足够的能力,所以面对选择,沉默和冷漠就是唯一的结论,这并不是因为他们真的冷漠,而是因为他们足够的理智,足够的清楚什么样的事情自己能够扛得起,什么样的事情是自己扛不起的!

  尤其是现代社会之中,很多犯罪的影响恶劣,但是量刑却往往很轻,面对现有的司法状况,绝大多数人在做好事的时候,都会心有惴惴,这是几乎不可能避免的情况……

  而这一点,也是很多人的无奈之处了,他们并不是不想做好人,但是却必须要考虑到做好人究竟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至少在现代社会之中,做好人反而遭到恶报的状况,往往是非常频繁的,在这样的社会之中,真正意义上还敢于做好事的,要么就是自身有足够的智慧能力还有勇气去处理一切麻烦的强者,要么就是那些只有勇气的蠢货,而这样的蠢货,他们做好事如果最后反而得到了恶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反而是对于社会形成一种负面的影响,让人们因为他们的遭遇而不敢去做好事……

  或许这么说,对于那些心怀正义的人并不公平,但是现实就是如此,有些时候,有些人觉得自己做的是好事情,是对的事情,就义无返,完全无视身份和能力上的差距,最后撞到头破血流,反而会给人留下一种社会黑暗的负面感官……

  事实上,这一点,就像是那些专门举报各种企业的专业举报人员一样,有能力的人,自己能够赚得盆满钵满,住豪宅,开好车,方方面面都有关系,每一次成功,都是在为社会宣传一次正能量,让人们深深感受到好人是有好报的!

  而反之,有些举报者,则往往弄得自己被打击报复,被弄得妻离子散,被弄得天怒人怨,家人朋友都远远离开,他自己却还在盲目追求自己所谓的正义,而这样的人的存在,本质上来说,除了让民众更加深刻的认知社会的黑暗之外,并没有什么太多的好处……

  其实,这也就是能力之上的差别了!去做自己能力范围之外,不仅仅会让自己头破血流,并且也会对周围的人,产生一些不利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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