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心事【一更(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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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城大功坊,左良玉府邸,准确的说是左良玉刚刚强占的一座宅第。

  左良玉背着手,望着正在嬉笑打闹的左羡梅、程蕊芳二人。

  程蕊芳蓦地一转身,发现正站在月洞门外左良玉,此时正笑眯眯地看着她们姐妹二人。

  “左帅。”

  见左良玉来到,程蕊芳急忙敛衽道。

  “你该叫父帅。”左良玉纠正程蕊芳道,“女儿可还住的习惯?”

  “是,父帅。”程蕊芳干巴巴地回了一句,“劳烦父帅挂念,府里一切都很好,羡梅妹妹待蕊芳如亲姐姐一般。”

  “往后你们两个就是亲姐妹,彼此之间,要多多照应才是。”左良玉欣慰地点点头,旋即喊左羡梅出来说话。

  “羡梅可有中意之人?”

  幽长僻静的长廊中,左良玉、左羡梅父女二人并排而走,左良玉突然开口问左羡梅道。

  “父亲何来此言?”左羡梅诧异道。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今年十九岁了,在大明朝,你这个年纪还没嫁出去的老姑娘可不多。”

  左良玉心中有两件心事,一件是儿子左梦庚能力平平,难堪大任,左良玉麾下的二十万大军是他戎马半生好不容易攒下的家底。交到左梦庚手上,左良玉担心以左梦庚的能力和威望,难以服众,压制不住那些骄兵悍卒。

  另一件事就是左羡梅迟迟未出嫁。

  这倒不是因为左羡梅没人要,左良玉麾下的部将眼馋左羡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只是左良玉想给左羡梅找个好人家,不想将左羡梅下嫁给手下的这些大老粗。

  官宦人家的子弟也找过几个,只是这官宦人家的子弟看不起左良玉的出身,左良玉也看不起那些弱不禁风的官宦子弟,双方彼此看不顺眼,因此给左羡梅找的几门婚事最终都不了了之了。

  “女儿不嫁,女儿这辈子就守在父亲身边照顾父亲。”

  左羡梅俏皮地朝左良玉做了一个鬼脸,躲到左良玉身后,将手搭在左良玉肩膀上,给左良玉揉肩。

  “傻丫头,哪有女儿家不嫁人的道理。”左良玉无可奈何地笑了笑说道,“为父也想陪你一辈子,照顾你辈子,只是为父的岁数摆在这里,不给你找个能照顾你、保护你一辈子的人,为父这颗心,始终放不下。”

  说着,左良玉找了个绣墩子坐下,继续开口道:“为父前几番给你寻了几门亲事,为父知道你都看不上,因此也就遂你的意,这次为父为你终于找到了个靠得住的人。”

  “父亲口中这个靠得住的人,莫不是南阳王?”

  不等左良玉把话说完,左羡梅就猜出了左良玉心中的人选。

  “我女儿就是聪明。”左良玉夸赞左羡梅道,“女儿觉得南阳王如何?”

  “只是南阳王已经有了正妃。”

  左羡梅低头拉扯着衣袖,南阳王她见过,能文能武,长相也算俊俏,也年轻。

  只是南阳王已经有了正妃,她如果再嫁过去,只能当侧妃。

  左良玉虽然是武人出身,但好歹做到了大明朝武人的天花板,堂堂二品总兵官,还挂着平贼将军印。目下大明朝总兵官虽多,但无论是兵力还是资历,亦或是荣誉,却无处左亮玉之右者,说左良玉是位极人臣也不为过。

  正所谓聘则为妻奔则为妾,有这么一位身份和实力都非常显赫的父亲,下嫁给南阳王为妾左羡梅心里难免有些不是滋味。

  不过左良玉倒是看得开,左良玉看出了左羡梅的心思,说道:“南阳王已有正妃,父亲焉能不知。父亲戎马半生,看人的眼光不会错,这个南阳王,不是池中之物。

  眼下虽然南阳王只是一个郡王,但若南阳王此番拥立有功,袭爵唐王只是时间问题,到那时你也是唐王侧妃,王妃和寻常人家的妾还是有区别的。

  依为父所见,这个南阳王是本朝的第二个成祖也说不定。目下大明宗室,有才干者寥寥,这个南阳王便是宗室中的佼佼者。若他日有望入继大统,你便贵为皇妃,也比下嫁寻常人家当正室强。”

  和女儿说心里话,左良玉嘴上没有遮拦,也不拐弯抹角,直接有什么说什么。

  “女儿愿一辈子不嫁,此生跟随父亲左右。”左羡梅咬牙说道。

  “你的心意为父明白,只是这世上没有女儿家不嫁人的道理。”左良玉起身,斩钉截铁地说道,“自小为父什么都依着你,但今天这件事,你必须听为父的,这不仅仅是为你,也是替为父了却一桩心事。”

  一万三千多石粮食已经装船运往竹堑,朱琳泽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为了保险起见,朱琳泽让三艘海鲨级战舰充当护卫舰,将这批粮食安全地运往竹堑。

  有了这批粮食,竹堑那边的垦荒工作就可以继续展开。

  搬运到南京的几个工厂也都已经重新选址并建设落成,这个月底就可以开始生产。

  由于朱琳泽现在依赖钻床,火铳的铳管依赖钻床,南京城的秦淮河水流流速较缓,因此朱琳泽不得不将火铳厂建在胭脂河上游的溧水境内,虽然水流流速无法和竹堑的两条溪相比,但也勉强够用,就是每个月要比竹堑那边的火铳制造厂少钻一到两根铳管。

  至于其他工厂的选址,朱琳泽都选在了南京附近,以方便统一监管。同时也方便招募工匠,扩大产能。

  朱琳泽走上江东门大营的校台,看着校台底下的士卒正在跑操操练。

  新卒和老卒泾渭分明,由于竹堑被服厂的军服和装具还没送到,新卒身上所穿的衣服还是寻常百姓的衣服,各式各样,五花八门。

  虽然着装不统一,但经过这段时间的训练,这些江阴乡勇,走起步操来已经像模像样,走在街上也能一眼看出他们是军人而不是普通百姓。

  朱琳泽喊来冯双礼,询问冯双礼燧发枪哨的训练情况如何。

  “王爷,这个燧发火铳用起来就一个字舒坦、方便!往常咱们用鸟铳的时候,底下的弟兄们早就厌倦了那根碍事的火绳,军中有言,背一里长的火绳,打大半天的仗。”冯双礼滔滔不绝地说道。

  “在战场上还要担心火绳灭了,换上了燧发火铳,就没那么多破事了,还能省下背火绳的重量,多背些干粮和水,属下提议,全军全面换装燧发火铳,以提高战力!”

  朱琳泽点点头,燧发火枪在朱琳泽看来虽然操作一样很繁琐,但也要看和谁对比,和后世成熟的现代后膛枪相比,那肯定繁琐,但和火绳枪比起来已经简便了非常多。

  “冯营正,你说的倒轻巧,造一支燧发火铳的价钱能造两支鸟铳,你一句全军换装,本王要多花多少钱?”

  “王爷说过,咱们军人只管打仗,其他的事情全部交给王爷!”冯双礼有理有据地说道。

  “好了,燧发火铳本王会考虑逐步换装鸟铳。”朱琳泽随即问道,“你说了这么多燧发火铳的好处,这燧发火铳就一点缺点没有?”

  冯双礼的性格和李定国有些不一样,李定国为人更沉稳一些,如果是同样的情况,换做是李定国,李定国肯定会先向朱琳泽汇报燧发火铳的缺点,然后和朱琳泽讨论一番再决定是否全面列装部队,以取代现有的,更加成熟的火绳枪。

  而冯双礼一上来就直接大夸燧发火铳,只说燧发火铳的好处,以坚定朱琳泽全军换装燧发火铳的决心。

  这批燧发火枪,是朱琳泽量产的第一批燧发火枪,要说没有缺点,朱琳泽自己都不相信。

  “毕竟是新造之物,有瑕疵难免的。”冯双礼挠了挠头,说道,“依属下之见,这燧发火铳相比鸟铳,缺点有二,其一是发火率不及鸟铳,往往每十门燧发火铳一起开火,总要哑火个两门。

  其二便是维护较之鸟铳更为不易,尤其是这枪击,结构甚是复杂,出了问题底下的士卒们不仅自己不会修,就是哨里的军需下士也不会修。因枪击故障无法使用的燧发火铳已经有三把了。”

  朱琳泽还是太乐观了,燧发火枪才列装一个月都不到,一个哨训练就坏了三把燧发火枪。

  这还是在训练场上,要是在战场上,火枪的使用频率会更高,损毁率和故障率自然也会更高。

  这么高的故障率,这让朱琳泽不得不考虑是不是应该放缓全军换装燧发枪的步伐。

  “这事本王已经知道了,枪击损毁的三把燧发火铳都已经送到匠人那里查找原因。”朱琳泽交代道,“回头你让哨里的军需下士挑选几个机灵点的士官到那些火铳匠那里学学怎么维修保养火铳,简单的问题,你们要学会自己修。”

  “属下明白,王爷,目下燧发虽然缺点甚多,但属下以为,这燧发火铳终取代这笨拙难用的鸟铳。因此属下斗胆,建议王爷还是将燧发火铳列装全军。”

  冯双礼看出了朱琳泽的顾虑,但他还是不遗余力地主张全军继续换装燧发火枪以取代火绳枪。

  为了说服朱琳泽,冯双礼让使用燧发火铳的火铳兵和使用火绳枪的火铳兵同时走了两个方阵做对比。

  两个方阵都是竹堑过来的老卒,训练的时间没有多大差别。但明显能看得出,使用燧发枪的方阵队列走的明显要比使用火绳枪的方阵走的要更紧凑更整齐也更从容。

  其中的原因也很简单,燧发枪方阵的火枪兵之间的间距比较近,相邻的火枪兵几乎是肩膀挨着肩膀走,自然队列走的更整齐,而队列旁边的士官,整队的压力因此骤减。

  “燧发火铳的好处本王焉能不知。”朱琳泽对冯双礼说道,“你只管练好你的兵,火铳的问题本王会责成相关匠人对枪击进行改进。”

  朱琳泽给冯双礼吃了颗定心丸,让冯双礼安心练好他的兵,不要操心他不该操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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