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陶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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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景从市中归来,没有回家,直接前往从兄刘蟠的住处,地址是之前李吏告诉他的。

  刘蟠平日工作的地方和居住的吏舍就隔了一道土墙,上下职比刘景方便多了,刘景到来时,他已经在家等候已久。

  刘蟠一边邀刘景入屋,一边取来水果、小食。小食即点心,以蜜、枣、荸荠等物混合稻米做成饼状,称之为糗精,水果则有枣子和梨子。

  刘蟠是不进厨室的,他在临湘有一座别府,早晚两餐全部由奴仆送至官曹,平日吏舍中只备一些水果、小食之类,用于招待客人或晚上宵夜。

  汉代以一日二餐为主,可若睡得晚了,也会吃一些东西,是以晚上八、九点又被称为“夜食”。《论语》有“不时不食”之语,大儒郑玄注解:“不时,非朝、夕、日中不食。”指出一日三次进餐时间。

  刘景中午吃过胡饼,此时并不太饿,仅象征性吃了几颗枣子,和刘蟠闲聊今天在市楼的所见所闻以及吏舍琐事。

  刘景和刘蟠虽是同辈,年龄却相差十余岁,加上后者为人素有清誉,性格严谨,与他相处,总有束手束脚之感。

  刘景面对诸葛亮可以做到滔滔不绝,和刘蟠谈话却要绞尽脑汁,所以很快就告辞而去。

  一路回到家,刘景点燃灶台,开始筹备晚餐,他今晚只准备做一道菜,在食材中选来选去,最终选了蘑菇、竹芛和脂肉,做成蘑菇芛肉汤,简简单单,又营养丰富。

  相比现代,当下可供选择的蔬菜还是少了一些。

  刘景感慨到一半,猛地想起一物,汉代尚未出现,却极易得到的蔬菜——豆芽。

  只需将大豆放入水中浸泡一天,然后装入容器蒙起来,四五天后就能吃上鲜嫩可口的豆芽。

  他前世少年时代生活艰难,自己没少在家发豆芽。

  吃完晚饭,刘景立刻取出大豆,洗干净放入陶罐中,置于阴凉处。

  才忙完没一会,便有客临门,来访者刘景并不陌生,乃是和他有过一面之缘的桓彝。

  桓彝是一个很有才能的人,十五六岁时就受到了时任长沙太守孙坚的看重,今年也才二十三岁而已。

  他的身量比其兄桓阶略高一些,白面短髭,眉分八字,双目炯炯有神,任谁看到他,都会认为他是一名正人君子。

  桓彝、桓阶两兄弟性格差别很大,桓阶为人既有原则,亦知变通,可谓刚柔并济;桓彝则性格方正,宁折不弯。

  常言道:“性格决定命运”,桓阶未来取得更高成就也就顺理成章了。

  桓彝道:“在下昨日休沐,刚好与足下错开,今日归来,才听说足下与我成为同第邻居,这可真是令我喜出望外。”

  刘景颔首道:“原来如此,难怪足下家门紧锁。请坐。”

  说起来两人工作还有些关联,桓彝乃是金曹掾,公府金曹主要负责货币盐铁事,而郡府金曹,不管盐铁,只管钱布。

  有一句话叫做“仓曹收民租”、“金曹收市租”,金曹掾和监市掾职能略有重合。

  当然,桓彝只能管收市租的市啬夫,却管不到他的头上。

  两人关系远谈不上熟络,不好交浅言深,桓彝坐了一会就离开了,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呢,如果双方有心结交,总会成为朋友。

  天色渐渐暗淡下来,刘景点燃油灯,翻开汉书,这次他没有延续昨天的进度,而是直接跳到《诸葛丰传》,并仔仔细细读了三遍,只要能够拉近和诸葛亮的关系,任何方法他都愿意尝试。

  书读累了,刘景便稍微歇息片刻,而后缓缓研墨,执笔练字。如今他以颜体楷书、行书为主,其他书体全部放弃,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自然要懂得取舍之道。

  “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

  刘景所写的正是《孙子兵法》,这部由孙武所著,不过寥寥数千言的兵书,堪称是中国古代军事文化遗产中最为璀璨的瑰宝,辐射覆盖整个东亚地区,在全世界亦有极大的影响力。

  《孙子兵法》中的名句非常多,不管是谁都能说上两句,但真正读过《孙子兵法》的人却是寥寥无几,刘景也不例外。

  身处乱世,不能不读《孙子兵法》,所谓“眼看千遍,不如手写一遍”,刘景认为这句话很有道理,也是这么做的。

  一入“人定”,刘景立即结束练字读书,这是他给自己订立的规矩,夜间看书最伤视力,万一成了一个“目茫茫”的近视患者,到时候再悔恨也已经晚了。

  第二天,刘景满怀期待的前往市楼,可惜等了整整一个上午,仍然没有等来诸葛亮的身影,心里不免有些失望。

  其实他心里也清楚,诸葛亮不可能每天都来市中买药,三五天能来一次就不错了,可他就是忍不住报以幻想。

  到了中午,刘景再度来到矮奴的饼摊买饼果腹。

  矮奴见到他,恭恭敬敬行了一礼,口称“刘君”。

  原来昨天刘景和诸葛亮兄弟的对话被他听个正着,得知眼前之人就是最近长沙上下屡屡谈到的“德行刘君”。

  刘景笑着点点头,和昨天一样要了四张胡饼,左右无事,便和矮奴闲聊了两句,意外发现这个外表滑稽可笑的侏儒居然谈吐不俗,举止亦十分有礼,心中大为诧异,他忍不住直言相问:“观足下言行举止,并非粗鄙之人,足下莫非读过经书?”

  “刘君一语中的,”矮奴如实说道:“小人生来便与常人不同,因家境贫寒,年幼时被卖给途经长沙的洛阳大商贾为奴。小人虽然身体孱弱,头脑还算有几分聪明,主人便让我做了少主的小史,少主蒙学时,小人作为陪读,慢慢也就开始识字了……”

  “难怪他会制作胡饼,原来是在洛阳生活过。”刘景心下不由恍然。

  众所周知汉灵帝好胡服、胡帐、胡床、胡坐、胡饭、胡箜篌、胡笛、胡舞……,喜欢所有与胡人相关的新奇事物,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京都贵戚争相效仿,致使洛阳风尚为之一变。

  刘景又好奇问道:“那足下又为何回到长沙贩饼?”

  “当年董卓迁都长安,缺乏军资,便任由麾下部曲、羌胡劫掠,家主人乃是洛阳大户,贼虏冲入府邸,将主人全家老小尽数杀死,奴婢亦未能幸免。小人身躯矮小,钻狗洞才得以苟活下来,前年才辗转回到家乡。”

  纵然过去了五年之久,可每当提起这段往事,矮奴依旧会热泪盈眶。

  “小人失态,请刘君勿怪。”矮奴匆忙擦了擦眼角。

  没想到一个贩饼的侏儒背后竟有着这样曲折的故事。刘景心中感慨,不禁叹道:“五年过去了,足下始终对旧主念念不忘,可知是一个重情之人,谁又能忍心责怪呢。”

  又郑重道:“聊这么久了,在下尚不知足下高姓大名,失礼了。”

  矮奴怔怔地看着刘景,一时茫然,名字?自己叫什么名字?

  似乎从他有记忆开始,每个人都直呼他“矮奴”,包括自己的父母兄弟,没人在意他有没有名字。

  父母虽然没给他取名字,但其实他是有名字的,在识字后,他为自己取名观,观者,容貌仪观也,表字则是子仪。这是他埋藏在心底最深处,渴望却永远也无法得到的东西。

  矮奴刚刚止住的泪水再次夺眶而出:“小人姓陶,名观,字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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