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冒壳子,你啷个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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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公路位于半戈壁半灌木地带,这里的风沙不小,以至于公里上常年都覆盖着一层沙砾,即便经常有人维护清扫,这种沙砾也不可能完全消失。

  巴士车的车轮印子尚未被沙砾完全覆盖。

  至于巴士车上的乘客,恐怕是再也回不来了。

  一想到这里,周万青就是一阵后怕。

  如果将他放到蒸汽族所在的世界去,他都不算害怕。

  可偏偏这次进去的居然是诡异的纸人世界,而这种诡异的存在,周万青感觉是最难对付的。

  沿着公路向前走了五六百米后,周万青站在路旁,从钱夹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食指中指夹着,伸向空中,让其随风飘荡。

  别以为周万青被吓疯了,他是在等过路车。

  别去信网络那些段子,什么竖个大拇指,别人就停车让你免费上了。

  你不是个身材丰满的大美女,谁理会你啊?

  再说了,在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人家停车还得考虑会不会被你抢劫?!!!

  别把花旗人想得那么好!

  手上夹张百元大钞,效果绝对比你竖个大拇指强上百倍!

  至少周万青是确定这一点的。

  当然,这个效果也不是绝对的。

  第一辆车无视百元大钞的效力过去了,第二辆车倒是略微减速,可看清楚周万青之后,随即加速脱离。

  这让周万青忍不住抓了抓自己已经长出一点头发的大光头。

  自己形象就这么恶劣吗?

  嗯,的确有些恶劣了。

  周万青扫视了一下自己。

  大光头,破烂的体恤,身上爆出的血浆......

  这一切看上去,自己似乎都不是好人啊。

  说是刚逃狱出来的家伙,大概都有人信。

  这让周万青有些沮丧,说好的信任呢?

  好吧,自己跑回去大概也要不了多久时间。

  就在周万青走了几步,准备开跑的时候,一辆保姆车停在他旁边。

  车窗打开,里面探出个人头来。

  男性,少年,大约十五六岁,黄皮肤,黑眼睛,胸口还带了一个观音玉像。

  嗯,应该是华裔或者来花旗国高中留学的华夏人,没跑了。

  “冒壳子,干啥呢,啷个整得全身冒血哦。上车上车,老子送你克医院。”

  这少年张口就是一连串西南方言,让周万青有了一种回到了家乡的感觉。

  “老子运气戳噻,出事了得嘛。”

  周万青也没有客气,直接上车,坐到了副驾驶座上。

  “爽啊。”

  座位的柔软让周万青全身都放松了下来。

  当然,最主要还是遇到了老乡。

  说实话,在花旗国遇到家乡话这么正宗的老乡,周万青还是第一次。

  就连自家老舅曾主任,现在说华夏话都是标准的普通话。

  毕竟牛斯顿小学里的华裔教师并不止周万青一个,曾主任和人家交流培养感情的时候,操一口家乡话,人家未必能够听懂啊。

  “冒壳子,莫事嘛,莫黑老子哈。”

  少年见周万青上车就瘫软在座位上,倒是吓了一跳,还以为周万青出事了,或者上来个碰瓷的。

  人家是在车外碰,他是在上车后碰,技术更加高端啊。

  “莫得事,就是有点累了。”

  周万青挥了挥手,依旧瘫软在座位上。

  这少年倒是心好,递给周万青一瓶矿泉水,一块毛巾,方才开车上路。

  周万青也好好将脸抹了一把。

  没法,这样子回到镇上,碰上警员,恐怕就要被请到警署里去喝茶了。

  再联络上巴士车失踪的事情,那就更麻烦了。

  抹了把脸,被冰冷的矿泉水一刺激,周万青感觉头脑都清醒了很多。

  “冒壳子,你这到底啷个回事哦?”

  何斌斌对周万青的经历很是好奇,他怎么都猜不出对方为什么会这个样子。

  是被人打了?还是怎么回事?

  看上去都不像。

  要说这何斌斌的观察力还是很靠谱。

  他至少看出了周万青的身体很强壮。

  “你真的想知道?”

  周万青笑了笑,但没有说出事情缘由,这种事情就算说出来,也没用,恐怕对方还会以为自己是个精神病。

  因而他随即便将话题转移开来,聊聊生活,聊聊现在的大环境,吹吹牛皮不好么。

  与少年聊了几句之后,双方都放心了下来。

  周万青是牛斯顿小学的老师。

  牛斯顿小学在这附近的名气还是有点,少年听了之后自然放心。

  至于少年自己,名叫何斌斌,的确是周万青老乡,只不过不在一个县罢了,但却是一个地级市管辖。

  这小子读书不太行,就喜欢玩,结果初中毕业连当地高中都没考上,那分数连交钱读,人家都不愿意啊。

  家里还好有点钱,一合计怎么办,送出国去读吧,高中读完,混个歪点的大学,回来也可以假装海龟,家里再动用点关系,找个旱涝保收的工作,以后娶个媳妇,这一辈子就安稳了。

  反正也没指望他大富大贵。

  这何斌斌来了花旗国,算是如鱼得水了。

  周万青虽说来花旗国时间并不算长,但有些事情还是知道的。

  像何斌斌读的那什么牛伊斯高中,实际上就是专门为这种留学高中生创办的。

  当地学生是不会去读这种高中的。

  里面全是留学高中生。

  里面的教育,管理只能说是一般般,只要不出事就行的那种。

  在这样的环境里,如果有家长陪读,大概可能会好一点。

  像何斌斌这种,家长没法陪读的就爽飞了。

  这不,刚来花旗国不到一个月,就想办法租了一辆车,到处逍遥了。

  他能遇上周万青完全就是看了埃尔帕索市的新闻之后,中二之气爆发,跑去埃尔帕索市寻找自己的机缘。

  在这种中二少年看来,埃尔帕索市出现的怪物人类那就是自己作为主角即将崛起的象征,自己去了还不得拣一堆宝物,从此踏上人生巅峰。

  让一天到晚说自己不行的老爹老妈看看,自己有多牛皮。

  可谁想知,等他到了埃尔帕索市才发现,别说进去拣宝物了,他连事发地外围都进不去,如果不是他跑得快,差一点就被抓进警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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