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过境(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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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四站到了大帐的中间,深深地看了路明一眼,旅途还长,而说服路明仅是诸多待办事项的其中之一。

  他没想到路明会如此顽固,想了想,李四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掀开门帘走了出去,两旁看门的山匪都是吓了一跳:刚刚他们进去的时候,明明没有看见其他人,怎么这位客人离奇失踪之后又会再次离奇出现?

  该不会,见鬼了吧?

  只不过李四一步一步,倒是没表现出于其他人有什么不同的地方来,他走到门口,有人把准备好的马匹交给了他,他翻身上马,最后看了一眼山寨,就向外奔袭而去。

  坐在大帐之内的路明似乎是真的累了,他躺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呼吸逐渐散漫,蜡烛逐渐燃尽,加之天色彻底暗淡下来,整个大帐笼罩在一片深不可测的黑暗之中。

  “爷。”这时候,门外却突然传出了一声呼唤。

  跟着一人进来,他并没有请示,由此可见他在山寨中的身份地位。

  而路明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睁开了眼睛,黑暗里,他的一双眼睛就像是黑暗中的宝石一般,微微发亮。

  “爷。”来人轻声道:“老姚那边来消息了,他们已基本确定那东西就在唐国国都定安城内,我们的人已经抓到线头,只需要时间,就可以连根拔起。”

  “时间?”

  “或许……需要几个月时间。”

  路明缓缓地坐起来,摇了摇头:“太久了,带上你的人,我们去一趟唐国。”

  “是。”那人想了想,又小声道,“爷,按照您提前的吩咐,让老五去跟踪那位……客人,但那位客人的行踪诡秘,等我们找到老五的时候,他已经晕在林子里了,老五实属尽力,请您不要责罚。”

  路明摇头道:“本来就只是试探,失败实属正常,谈不上责罚。”

  “爷,这个人到底是谁?”

  “一个疯子。”路明望着大帐顶端的黑暗,“但他只是一群疯子中的一个……”

  商队一路向北,从荆吴国境一路向着唐国进发,商队一路上也遇上了不少麻烦,但大多都只是马匹生病、车轱辘卡在岩石缝中、马蹄铁磨损过度等等小事,虽然路上也不是没见过山匪,但好在有剩余的几个镖局兄弟的疏通,一路倒是没遇上什么阻拦。

  只是高易水也借势打听了一下山匪的情况,只听说有一股流窜的山匪,杀人如麻,所到之处,竟然连许多出名的山大王都被斩下了首级。

  秦轲和高易水对视一眼,知道这大概就是他们遇见的那一股山匪了,只不过再继续问,对方山匪已经表现出不善,也就不好再继续说下去。

  荆吴疆域再广大,也终究有个尽头,很快商队也就到了边关,通关的文书商队自然早有准备,只不过阎王好过,小鬼难缠,倒是又花了不少钱去打点驻守边防的兵卒。

  不过这些兵卒还真未必就是因为贪婪,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觉得唐国和荆吴两国之间结怨已深,那这些往返于唐国和荆吴之间的商人不就是“墙头草”了?

  放着国仇家恨不顾,只一心想着逐利,自然是能刁难就刁难一下。

  但对于商队所有人来说,这种事情早已司空见习惯,倒是也没什么怨言。

  让焦阳有些忧心的是商队这一路的行进速度有些慢,所以在出关之时连连催促工匠修缮商队的马车,呼呼喝喝,惹来了不少不满。

  秦轲看着焦阳一人高高站在马车上,对众人呼喝的样子,问道:“他这是在急什么?”

  阿布摇了摇头,他对于商人肚子里那点小九九实在没什么了解:“不知道,或许是希望早一日到唐国,早一日卖掉货物吧?”

  高易水插嘴进来笑道:“他们呀,是急着要去赶定安城的灯会……”

  “灯会?”两人看着高易水,完全不明白灯会跟商队有什么关系,难不成,焦阳是想去逛逛灯会,会会相好?

  “知道你们没见过世面。”高易水撇撇嘴,又被秦轲一阵怒视,“唐国的灯会,比别处的不同,唐国国主李求凰可是个风雅人物,他的名号在天下文人群体之中,称得上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琴棋书画,他样样精通,甚至能算当世大家了……时不时还能写些戏文,就好像阿轲你看过的那部叫什么……什么麻辣山?”

  “是马栏山!”秦轲重重地道。

  “开个玩笑嘛,那么认真做什么。”高易水嘿嘿笑道,“当然这些都不是李求凰最厉害的本事。”

  “最厉害的什么本事?”阿布和秦轲都被勾起了兴趣。

  “写诗。”高易水笑道,“他可是这天下第一的诗人,号称诗仙。”

  “诗仙?”听到写诗,秦轲反倒是兴致少了不少,他本就不是什么酸腐的人,对于诗句,更无太多感觉,不过高易水幽幽长吟的诗句却是让他微微一怔,“你听,君不见,大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倒海不复还,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虽然他不怎么懂得鉴赏,却也感觉到这两句诗里,已经有一股浩然之气汹涌而来,波澜壮阔,而高易水有意没再继续念下去,似是闭着眼睛在享受,秦轲微微有些讶异,仅是两句诗文就能令人心中一凛,那写诗的人,胸中得有怎样的山河锦绣?

  “他写诗就写诗,怎么又跟灯会扯上关系了?”秦轲摸着脑袋问。

  高易水哈哈一笑:“他写诗就写诗?那你可就小看他了。他若只是个诗仙也就罢了,也就是能博得美人一笑,君王青眼,可偏偏……他自己就是国主。一个喜欢风雅的国主,自然就有无数附庸风雅的百姓,唐国底蕴深厚,有着从稷朝传承下来的无数财富,自然花钱也不会小家子气。今天李求凰看着夕阳说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明天保管就有官员提议钱造一栋‘摘星楼’,只为能让国主亲自一游。明天李求凰一句桃红满城郭,明明是秋季,定安城的织娘却能在数天之内用绸缎织就数十万朵桃花,装点那些光秃秃的桃树……”

  秦轲和阿布面面相觑,两人的眼中都是震惊:“这……也太夸张了吧?”

  “我倒是觉得挺好的,哈哈。”高易水坐在马上,闭着眼睛似乎是在想像,“我要是当个国主,肯定得天天泡在酒坛子里,有不少美女在旁边穿着薄纱跑过来跑过去……我就在中间弹弹琴,喝喝酒,潇洒潇洒……”

  秦轲看出他又在不正经,抬腿想踹他,但两人相距不近,就是差那么一些够不到。

  高易水睁开眼睛,笑了笑,道:“当然,这只是随口一说,我可是明白我这人不适合当国主,要是让我当,估计国家非得被我搞得乱七八糟不可。不过……李求凰却是货真价实的国主,这就十分有意思了。唐国一年一度的灯会,隆重至极,而以唐国铺张的风格,自然会大量买进货物装点国都,加上灯会一天的挥霍,这些商人还不赚得盆满钵满?”

  “原来如此。”秦轲也没去过唐国,只能是听且信之。

  半个时辰之后,商队终于折腾好了那些坏掉的轱辘,换掉了那些病弱的牲畜,在清凉的风中,向着唐国国都进发。

  秦轲眯着眼睛,望着长长的商队队伍,再看向那遥远的前路,或许他找师父的旅途,就会像是这商队一般,不知道要翻越多少山峦,历经多少险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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