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七章 抉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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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一个真人秀怎么把自己卷进去了?曹云有些抓狂,他不喜欢这类案子,非常讨厌这类案子。作为一位高岩人,他太清楚……作为一位东唐律师,他太清楚这意味什么。越传是谁?即将成为全国警察老大的人,警界的传奇人物。上有神探父亲,下有小神探女儿,三代忠良,兢兢业业。为国为民做了巨大的贡献。

  曹云问:“你见到那谁了?”

  犯壹点头,突然跪下:“曹律师,我只想要一个交代。老婆没了,孩子不理我,五十多岁孤家寡人。曹律师,拜托。”

  曹云不喜欢跪族,讨厌跪族,那是因为跪族还有其他的选择。对犯壹这跪,曹云不知道说什么。入狱二十年,唯一支撑他坚持下来的是孩子。出狱之后孩子不认他,他绝望之时,烈焰找上门。现在自己是他唯一的希望。

  “再说吧。”曹云飘身离开牢房。

  “曹律师。”犯壹扑到窗口,对外面步行的曹云喊:“曹律师。”

  曹云头也没回,也没停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何必呢,何必要赢这个官司呢?犯壹和自己有毛线关系,反倒不如抓越传一个把柄,抓未来总警察长一个把柄在手,多一张压箱底的王牌。

  职业道德,基本职业道德。你可以不接刑案,但是你接了,你就要负责到底。

  老子不拍了行吧?

  以上三个选择,实际是两个选择。

  如同段子选择题。遇见技安欺负大雄,A,帮助大雄。B:帮助技安。C:两不相帮。D:各大五十大板。四个选项,实际上只有A选项和其他选项。

  曹云很清楚赢下官司的后果,最直接后果越传完蛋,自己成为腐反律师,名震全国。可是曹云从来都不想因为这种事而出名。老百姓希望有这样的英雄,可是英雄更希望能成为享乐的窝囊废。

  曹云从来就没有这么纠结过,因为内心的一点骚包正义而纠结。自己为什么就不能当一个没有良知的混蛋呢?

  该死的真人秀,不要让自己知道烈焰CEO是谁,否则你一定会后悔的。敢拷问老子灵魂,老子会把你灵魂弄出窍。

  曹云拿咖啡靠门边,开门,伸右手食指对在中庭的喝茶的桑尼勾了勾,桑尼立刻屁颠屁颠的跑过来。桑尼虽然还不知道前因后果,但是已经感觉到杀气,心中的好奇心早就爆表。别说曹云手指勾他,脚趾动一动,他也会瞬移到达。

  ……

  “卧槽!”桑尼听完惊了许久,而后道:“恭喜,你赢下这官司,不仅可以拿到五十万刀,而且保证上全国报纸的头版头条。厉害了我的哥,凭口水把未来警察头子直接灭了……曹律师,要捶背,还是摩按?”

  “滚。”

  桑尼道:“那么认真干嘛呢?犯壹什么东西,全球七十亿人,他是七十亿中底层的乐色。连一杯咖啡的价值都没有。越传不一样,警界的传奇,无数年轻警察的偶像,未来的警察总长。在司法界他动动手指,就是一场小地震。就算是最高法也得给他三分面子。”

  桑尼:“我很认真告诉你,你要帮越传,我不知道有什么好处。你如果坑越传……记得白素的封杀令吗?那是一道有形作用不大的封杀令。你坑了越传,那就是无形极其有效的封杀令。本案分析来看,你两条路,要么不提疲劳审问,要么就要把疲劳审问罪名定死。”

  绝对不能打疑罪,可能有疲劳审问,可能没有疲劳审问,这会让媒体乱猜。最好的办法是就不提疲劳审问,直接赢下官司。可是口供怎么办?没有任何动摇口供的理由,怎么赢官司?

  曹云问:“如果你是我呢?”

  桑尼一愣:“我啊?我就算有一颗闪闪红心也赢不下这个官司,我不用为此烦恼。看你的态度,似乎你能赢官司?”

  曹云道:“单纯从技术层面来说我有切入点,不能保证肯定赢,但最少不会输的很难看。”

  桑尼想了好一会:“要不你就退出吧。”

  曹云道:“退出等同败诉,嘉宾之中除令狐恬儿有很小可能胜诉外,其他人就算了。”令狐恬儿是检控官。

  桑尼:“很显然李墨之所以第一个晚上就死,烈焰就是要给你下毒。”

  没错,如果李墨不死,就由李墨去拿主意。李墨肯定是闪闪红心,曹云很无奈的帮助李墨赢了官司。时候是李墨和越传的事,自己只是提供技术支持。

  曹云恼火:“妈蛋,这个梁子我记住了,有仇不报非君子。”除非额外拿钱补。俗话说的好,冤家宜解不宜结。解还是结就看诚意够不够。你非要拿一千万刀去解,我自然能感受到你满满的诚意。你拿十万刀去解,那叫仇上加仇。

  什么?有仇不报非君子?曹云何几曾时承认过自己是君子?

  桑尼道:“你能这么纠结,说明不干不舒服斯基。话说烈焰好狠,第一案就要废越传。无论官司胜负,犯壹案必然会被重新调查,越传肯定跑不掉。越传也是倒霉,他本想在真人秀露一露,提供点舆论声望,没想到自己是靶子。”

  曹云疑问:“越传参加真人秀的目的是?”

  桑尼回答:“越传原本拒绝了邀请。但是传闻法务大臣和越传通了电话,越传才答应出席。又传闻是名唐寺长说服越传。总警察长由首相任命,名唐寺长和首相是同一派人,首相提拔越传成总警察长对其连任有很大好处。”

  ……

  这个下午曹云不算很忙。案件本不可能在案发第二天就开庭,好在资料方面非常完善,曹云有充足的准备时间。

  今天的晚餐都在自己房间内吃,七点五十分,节目组联系所有嘉宾,请所有嘉宾到议事厅:八点庭审犯壹案。

  议事厅已经重新布置过,法官坐主公位。桑尼洋洋得意的坐下,跷腿看下面的臣民,考虑先把谁拉出去砍了。辩护律师左边,主控官右边,证人席后左,后右位置的听审席是陪审团成员和警察。

  欧阳逸将被告从隔壁牢房带走出来,送到中间的被告席位置。管家通知之后,法官桑尼宣布:“开饭了……开庭了,开庭了,谁吵把谁扔出去。”

  法官是个水货,还好辩护律师和主控官都有真材实料。九尾站起来,按照程序念读了资料,说明为什么控告犯壹,控告犯壹什么罪,犯壹罪行是不是很恶劣,要求法官严惩,还是要求法官轻处。

  九尾最后道:“鉴于被告已经认罪,请法官直接裁定。”

  曹云拿麦克风到自己嘴边:“被告没有认罪。”

  九尾拿起资料:“一号证物,被告的认罪书。辩护律师应该也有吧。”

  九尾擅长阵地战,她的目的就是把曹云拖入自己主战场。只要曹云到了她的主场,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她的手上。

  曹云问:“被告,你有罪吗?”

  犯壹回答:“我没罪。”

  九尾:“那你怎么解释这份认罪书?”

  曹云道:“等等。被告说自己有罪,你们就相信了。被告说自己无罪,你们不相信。请问检方是不是在有选择的挑选证词呢?”

  又开始了,又开始了。每当这时候,九尾总有暴打曹云的冲动。过肩摔后再狠踩一百脚。

  九尾耐心道:“一般人无罪是不会承认有罪。”

  曹云问:“检控官的意思是,法律只为一般人服务,不理会一般外的人?再请问,法律如何定义一般人?再再请问,不是一般人就不受法律保护了对吗?”

  一千脚!

  九尾道:“既然辩护律师这么说,请被告先解释一下为什么认罪。”

  犯壹回答:“因为我高兴。”

  九尾一愣:“你高兴认罪?”

  犯壹点头:“没错。”

  九尾问:“那你为什么在法庭上又不认罪?”

  犯壹回答:“因为我高兴。”

  这……这什么鬼啊!九尾第一次遇见这么庭辩的台词,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说。

  九尾问:“你知道认罪书是庭审重要证据吗?”

  曹云抢答:“检控官你知道被告当庭否认罪行,也是重要证据吗?”

  桑尼拍案:“喂,你这么辩护是不是太离谱了?我做法官的都看不下去。”

  妈蛋!曹云和蔼对桑尼道:“整理东唐十年的刑案,我发现有很多案件是被告认罪,但是最终认定被告无罪的案例。其中以东黑和交通事故居多,简单点说,就是顶罪,为他人顶罪。所以我怀疑犯壹在为他人顶罪,所以才会写下认罪书。”

  曹云也难,不能把越传坑了,但是也不能把自己正义的小火苗给灭了。

  曹云这么说,检方和法官都无法反驳。毕竟类似的情况是有的,而且不算罕见。

  曹云道:“我建议我们暂时放开认罪书,也暂时不追究被告为谁顶罪。我们先弄清楚被告有没有杀害李墨。”

  九尾:“反对,认罪书是极其重要的证据,不能绕过这个环节。”九尾深知,一旦开辟新战场,自己会被虐的体无完肤。

  大家一起看桑尼。桑尼坐正,左边看看,右边看看,而后拍板:“如果辩护律师能从现场等证据证明被告无罪,认罪书确实不重要。但如果现场存疑,我们必须正视认罪书。所以反对无效。”

  曹云道:“首先我们理顺下事情的经过。按照控方所说,被告在晚上九点五十五分接到李墨的短信,前往李墨家。用桌子上的水果刀埋伏在洗手间一边,在李墨出洗手间时候,突然袭击,将水果刀刺入李墨心脏。对吗?”

  九尾点头:“没错。”

  曹云道:“控方认为被告是激情杀人,还是蓄谋杀人?”

  九尾回答:“两者皆有,我们认为被告有杀害李墨的打算,到了李墨卧室,看见水果刀,恶从胆边生。”

  曹云:“我不接受这样说法,我要求检方确定被告是蓄谋还是激情杀人。按照检方所说,被告应该属于蓄谋杀人。”

  令狐恬儿和九尾低声商议,令狐恬儿道:“打不成蓄谋,那个时间段不是杀人好时机。别墅附近道路停着保安的车辆。犯壹是接到短信才去李墨家。”

  九尾回答:“激情杀人。”

  曹云道:“激情杀人都有激点,或者被言语刺激,或者睹物思仇,或者有其他的原因。检方找到原因了吗?”

  九尾道:“检方认为被告在有利的杀人条件下,激发了他除掉李墨的决心。”

  曹云问:“怎么有利?”

  九尾道:“凶器,身边就有一把凶器。李墨在洗手间,可以进行偷袭。”

  曹云拍掌:“说的好,凶器……按照案发情况,也就是保安描述的情况。李墨家大门是开的,客厅有灯,但是卧室没灯。保安看见被告进入李墨家许久没动静,于是保安进入李墨家,看见了手持凶器的被告。请问被告怎么在漆黑的卧室里看见水果刀,从而激发他的杀人之心呢?”

  联排别墅面积比较小,李墨的主卧在一楼,客厅灯是亮的,客厅边的卧室门开着,没有灯。根据节目组提供的现场图和照片可以看出,客厅的灯光没有直射卧室,卧室内最多有一些墙壁反射的微光。

  九尾道:“洗手间有灯,洗手间的灯光可以照射到放置有凶器的桌子上。”

  曹云道:“请问李墨在洗手间做什么?”

  九尾:“冲澡。”

  曹云:“关门了吗?”

  九尾一愣,回答:“应该关了。”

  曹云道:“这是现场照片,洗手间使用的是不透光的毛玻璃,这种玻璃能让黑暗的卧室的人看见洗手间内的灯光和人影,但是只有少量光线透射出来,更别说距离洗手间有五米远的桌子。”

  令狐恬儿发问:“辩护律师怎么解释被告手中的凶器呢?”

  曹云道:“在被告进入卧室时,李墨已经死亡,李墨上半身在洗手间内,洗手间的门是打开的,洗手间的光线照射到桌子上,被告才看见水果刀,拿起水果刀。”

  令狐恬儿反问:“被告拿水果刀的理由是什么?”

  曹云回答:“大家看大电视上的卧室照片,这是节目组提供的现场照片,并非104现场。被告摸索走到桌子位置,看见洗手间门开着,但是因为沙发的遮挡,没有看见地上的李墨。被告喊了李墨的名字几声,没有回应情况下,被告感觉有问题。被告当时没想那么多,拿起水果刀的目的只是简单的防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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