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 一九四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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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清一陪着晓老爷子吃过早饭后,晓老爷子的脸色越来越差,精神头越来越差,仿佛风中残烛一般随时都会熄灭。

  “老爷子,不应该啊,你不是借了很多人的阳寿!

  最近去世的大爷大妈不都是您的手笔,你怎么开起来不太妙……”

  汪清一有些担心的说着。

  “呵呵,是吧。是快死了,借阳寿这种术法,我研究了一辈子,虽然成功了,但是十分的鸡肋。

  借寿,需要对方的生辰八字,还需要当事人的首肯,哪怕是开玩笑答应的也算,

  摆七星蜡烛阵,烛燃一寸,寿借一年,借寿一年,可用一天。

  也就是别人一年的阳寿,可以帮我延寿一天。

  我接了这些人三十年的阳寿,才多活了这一个月。

  昨天借阳寿蜡烛被你开门是的风打灭了。术法被破了,唉~大限很快就到了。”

  晓老爷子缓缓的说着,脸上竟然也有几分解脱的神色。

  “这……老爷子,你,还能摆阵吗,我愿意借十年阳寿给你。”

  汪清一皱着眉头说道。

  “呵呵,傻小子,就是诸葛孔明向天借寿,摆了周天星斗蜡阵也没来得及摆第二次,这本来就是一锤子买卖。

  这是我的命,这样就好。”

  老爷子拍了拍汪清一的手,喘了一口粗气,稍稍平复了心情,又继续说道:

  “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让我把它说完,

  咳咳,一九四六年,我抓住了那个女人的旗袍,走进了四合院,没有被赶出来,从此之后,我便不再是乞丐了,我有了一个安身之所……”

  一九四六年,小乞丐拽着女人的旗袍,一路跟到了女人的家中,

  女人只是轻轻的说了一句:

  “挺不要脸的。”

  便让小乞丐进了四合院,没有赶他出来。

  女人的家是一个一进院的四合院,四六年的北京,说北平更准确一些,四合院不是什么稀罕玩应。

  女人的家就更是没人要的宅院,因为女人住的是传说中的鬼宅!

  其实并没有鬼,只是在院子里吊死过人,死的有些凄惨,周围的邻居都看到过,一传十,十传百,这里就变成了鬼宅,

  然后呢,闲置了好多年被女人以很低的价格买了下来。

  多少年来都是女人一个人住,现在,多了一个人,一个小乞丐,不,已经不再是乞丐了。

  女人收留了孩子,大概就像养一条狗一样,养一个小宠物让生活不那么安静。

  脏兮兮的孩子洗干净了之后还是又黑又瘦,一身的伤,一点儿也不可爱,只是眼睛又黑又亮的,像野狗一样。

  女人养了他一段时间,也没有给他起名字,天天的,“小畜生”“狗东西”的叫着,有的时候还叫什么“煤球”“黑炭”之类的。

  小孩儿啊,也不恼火,挺好的紧,女人指东,他绝不会往西,眼睛啊,一如既往地黑亮亮的看着女人。

  大概是这个时候,女人觉得这孩子有些可爱了,

  自从来到四合院,虽然女人没有让孩子做任何事,这孩子倒也不吃白饭,勤快得很,总是干活。这一天,孩子正在趴着擦地,女人懒懒的靠在藤椅上,吧嗒吧嗒的有一搭没一搭的抽着烟枪,

  看着孩子小小的身影,轻轻的说了一句:

  “给你起个名,就叫小子吧。”

  女人大概就是随口那么一说,她一定想不到,这个名字,那孩子竟然用了一辈子。

  从那一天起,孩子有了名字,叫小子。

  就这样吧,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孩子每天都好吃好喝的,做点家务之类的,在院子里跑来跑去,更多的时间就坐在旁边看着女人刺绣,做旗袍。

  女人的手巧,做的旗袍都是高档货,价值不菲,很受阔太太们喜欢,所以生活还算是阔绰。

  一晃个把月,孩子身上的伤基本上都好了,只是嘴边有一道伤疤太深了,消不掉,大概会永远的留在嘴边了。

  女人心里边挺不高兴的,心说啊,本来就丑,还破了相,真是晦气。

  心里是这么想,却也没真的嫌弃这孩子。

  孩子自己倒是不以为然,其实每一次想起来这个疤痕,还挺高兴的,

  他顶小的时候,有一次饿过了头,去跟大户人家的狗抢饭吃,孩子倒也是厉害,也许是大户人家的狗太废物,反正是打不过孩子,让孩子把饭给抢到了。

  当时吧,他被大户人家的家丁给发现了,毕竟是个孩子,没跑掉,被几个家丁好一顿打,

  为了惩罚孩子,恶劣的家丁用刀子在孩子的嘴边狠狠地划了一道,说是给他长个记性,呸,不过是欺负弱小罢了。

  不过孩子还真没往心里去,只是觉得,马家狗的饭还挺好吃,有肉,有鸡蛋……

  一九四六年之前啊,没有了爸爸和妈妈的孩子,能活下去,已经很不容易了。

  孩子什么也不挑,活下去,就好。

  是吧,女人确实有叫孩子小畜生,狗东西,但是却从来没有把孩子当狗养。

  吃穿一点儿也不短着孩子,还教孩子读书,写字,毛笔,钢笔都教。

  只是孩子基础太差了,教了好几天才学会握笔,写的字也跟狗爬的一样。

  惹得女人翻了个白眼骂了一句:

  “畜生就是畜生,笨的要死。”

  孩子被骂的委屈极了,好几次眼泪都在眼睛里边打转,曾经快要饿死,被人欺负也没流过眼泪。

  孩子倒也坚韧,边委屈边练字,为了讨女人开心。

  孩子,嗯,现在应该叫小子,在小子练字的时候,女人习惯性的把那台西洋来的唱片机打开,放着音乐,那个时候,女人大部分放的是周旋白光李兰香,也有少数时候放着西洋乐,

  小子是听不太懂,只是觉得,好听,好听而已。

  又过了一段时间,小子的书读的有了些起色,字也方正了许多,总是得意洋洋的看着女人,总算没让女人把他当做一个哑巴,

  那一段日子,大概是小子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了。

  大厅中,晓老爷子握着银烟枪,眼神迷离的说着,

  汪清一就在一旁听着,他是一个优秀的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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