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豪华包间内的大屏幕非常清晰,音响效果也好,但是冷血等人显然已经忘记了来这里的初衷,更忘记了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他们玩骰子玩得不亦乐乎,人人都是兴致勃勃的,输了喝酒的则是愁眉苦脸。
董老二原本就是混夜场的高手,玩骰子喝酒这种把戏正是他玩剩下的,所以他虐菜也是虐得非常有乐趣,把冷血等人灌得一个个都是脸红筋涨。叶倾拿着话筒很是认真地把一首演绎完,大蜜奋力地鼓起掌来,那几个家伙完全就没搭理叶倾,只顾着自己玩。
大蜜笑着对叶倾道:“唱得不错,不过就是听众太少了一点。我就知道那些家伙来了也不会唱歌的,真没劲,我还担心有人会当麦霸了,看样子是我的担心多余了。你继续唱吧,你再唱一首就轮到我唱!”
叶倾摆了摆手,道:“你先唱,我喝口水再说。”大蜜便毫不客气地拿起话筒将自己点的歌切上来,她其实一直都想在叶倾的面前唱一首歌,让叶倾欣赏一下她的歌喉,要知道她上学的时候可是班上的文艺委员,而且每次学校有什么庆祝活动她都会登台演唱,无论在哪个学校都是绝对的风云人物。
她选了一首陶喆的,女生唱男人的歌总会有一种不一样的味道,特别的吸引人。别看大蜜平常说话都是粗声粗气的,一副女汉子形象,但是她唱歌的嗓音与平时是大相径庭的,非常地柔美,甚至有些空灵,像王菲又像唱雪人的范晓萱。
这首歌的歌词就像是在向一个人表白,“就是爱你爱着你,不弃不离,不在意一路有多少风雨……”大蜜唱到这里的时候眼睛都是看着叶倾的,叶倾觉得她的眼神很温暖,很有感情,蕴含了很多爱,而且在向他表达着什么。
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子用这种眼神看过他,就连他大学时交的女朋友也没有这样看过他,苏颜冰看他的时候眼神里面只有感激还有一种娴静,就好像他只是一个帮了她忙的朋友一样。
他以前算是一个很迟钝的人,用通俗点的话来说就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但是大学毕业以后他改变了很多,要融入社会,要学会独立生活,他必须做出改变。他的嘴巴也变得能说会道了,这是因为他要指挥战队作战,表达能力不行的话是无法胜任指挥的,尤其是那种一紧张说话就会结巴或者断断续续的人最适合担任指挥,而且也无法服众。
他觉得自己的头脑也变得比以前灵活了,大蜜通过一首歌想要表达什么,他从歌词当中能够听得出来,从大蜜的眼神当中也能看得出来,这说明他现在的情商还是很高的。
他朝着大蜜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然后在心里对自己道:“有一个如此爱你的女人在身边,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何况她还是一个身材火辣、长相无可挑剔的美女!你还用得着想着苏颜冰吗?其实她一点也不比苏颜冰差,最关键的是她爱你,她对你非常好,简直无微不至!”
他叹了口气,又不由地想起了和苏颜冰去缤纷ktv唱歌的情形,那时候苏颜冰刚失恋,心痛得不行,叶倾就陪着她。她一个人唱了十首歌,叶倾就在她的身边静静地聆听,当时没什么感觉,只是心疼她,此时回忆起来才觉得她的歌声里面包含了很多感情,她选的歌也是非常符合她当时那个心情的。
她在唱的时候,歌声里面表达出来那种凄楚让人心酸,叶倾现在想来都不由一阵怜惜,不过当时叶倾一直没有留意那首歌的歌词。
“心还是会疼想你在零点零一分,痛苦的人都醒着被并吞,放眼望去是座空城,没有一个怀抱可投奔。”这句歌词似乎在表明她失恋以后没有一个值得她信赖和依靠的人,因为她没有一个怀抱可投奔,也就是说当时叶倾在她的眼中也不是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往事回忆起来总让人感慨,叶倾现在才明白在苏颜冰的心里他并非有他自己想象的那么重要,不过他始终还是心疼当时那样伤心绝望的苏颜冰,不忍她受一丝的委屈。
大蜜唱歌的声音非常好听,而且一点没有使用华丽的技巧,就如同一个讲故事的人在娓娓道来,让人觉得非常舒服。一曲终了,叶倾立马从回忆当中抽离出来,然后奋力地鼓起掌来,之后笑着道:“蜜儿,没想到你还是唱歌的高手,比我唱得好听多了。”
“好久没唱过了,退步好多!该你了!”大蜜笑嘻嘻地将话筒递了过来,叶倾刚要伸手,董老二从一旁伸手夺过话筒,道:“你们俩都唱过了还想唱啊,不是说了不能当麦霸吗?该我唱了!”
“你不是在玩骰子吗?”叶倾很是不乐意地道,董老二扭头看了一下左侧的沙发上,道:“就这几个菜鸟,能坚持多久?分分钟把他们全放倒!”
叶倾和大蜜扭头一看,冷血等三人已经横七竖八地倒在了沙发上呼呼大睡,桌上的酒瓶子东倒西歪的,十几瓶啤酒早已经喝光了,不过这三个家伙的酒量也确实不行。
“你牛逼!”叶倾朝着董老二竖了个大拇指,董老二哈哈一笑,道:“老子经常在夜场混,玩这些游戏可是高手,要灌醉他们几个跟玩儿似的!不管他们了,反正他们也不想唱歌,我来唱一首谭咏麟的怎么样?”
“只要你不跑调我还能坚持下去!”叶倾挖了挖耳朵道,董老二急忙点了一首歌,然后拿着话筒坐回到叶倾的身边,道:“老大,你不记得大学毕业的时候,我们一群人去ktv唱歌,我唱了一首张学友的,好几个妹子都被我唱哭了,感动得一塌糊涂啊!这就是实力!”
“不一定是感动得哭了,也可能是因为你唱得太难听了,她们耳朵受不了了,所以哭了!”叶倾开玩笑地道,毕业那年的事情他还是记得很清楚的,当时一大帮人吃了散伙饭还兴致不减,非要嚷着去唱歌,到了ktv也是乱糟糟、闹哄哄的,大部分人都在各玩各的。董老二因为家里有钱,又长得小帅小帅的,所以在学校里面一直颇受女生欢迎,所以他唱歌的时候确实有几个女生很捧场地在听。
董老二天生就是在花丛当中混的料子,有一张吸引女生的脸,兜里还有吸引女生的票子,再加上他那颇有磁性的嗓子,没有几个女生不喜欢他的。那天晚上其中一个女生就跟着董老二去学校外面的宾馆开了房,董老二想要得到的女人基本上都得到了,他一直觉得这样的生活非常精彩,非常地满足。
他也试图让叶倾跟他一样享受生活,但是叶倾根本适应不了,叶倾觉得自己是一个有精神洁癖的人,他跟自己不喜欢的女生连话都很难说两句,就不要说发生关系了。
叶倾并不认为董老二的行为有多么地恶劣,身为他的兄弟,他绝不会站在他的对立面来指责他的。当时学校里面也有很多人对董老二的行为很是不齿,说董老二糟蹋人,不过叶倾觉得无所谓糟蹋,只不过是一厢情愿而已,董老二又没有强迫过谁,那些拜金女自己献身怎么也怪不到董老二的身上。
董老二这个人虽然****,但是每次都非常地谨慎,从来没有惹出过麻烦,毕竟像他这样的人是不可能随便找个人结婚的,而且想以怀孕来要挟他的女人也多得很,他必须要谨慎!
叶倾陷入回忆当中时,董老二已经开始唱歌了,他唱的粤语歌音准非常好,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就是个广东人,他略带磁性的声音唱起谭咏麟的确实很有魅力,大蜜都不由地对叶倾道:“想不到你兄弟唱歌很厉害啊!”
“开玩笑,他是为了要泡妞专门练过的!”叶倾笑着道,董老二其实根本不用刻意地去练,他经常混ktv这些场子,唱得多了自然也就唱好了。
“老大,你们唱吧,我去上个厕所,我又没怎么喝酒还尿急,真是的!”董老二将话筒放在茶几上就往豪包外面跑。
大屏幕显示的歌正好是叶倾点的,于是他拿起话筒就开始唱,依然是那种朴实无华的声音,犹如一个业余说评书的人,没有什么语调上的起伏。但这种声音让人听着很踏实,大蜜以前很喜欢那些歌星华丽的唱腔,但是听过叶倾唱歌以后,她觉得这样的声音才是最动听的,最能够深入人的内心,触及到最柔软的那一块。
叶倾的歌才唱了一半,在间歇的时候音乐声比较小,他和大蜜突然听到包间门外传来一阵喧哗声,其中还有人在大声地骂人,声音当中有一种恶狠狠的味道,而董老二去上厕所一直没回来,叶倾不知道是不是董老二跟人发生了什么纠纷,于是立马放下话筒对大蜜道:“你切歌唱吧,我出去看看!”
大蜜点了点头,然后切了歌开始靠在沙发上唱了起来,她并不担心叶倾,因为叶倾的身体非常强壮,而且打架从来没有吃过亏,再说也不一定就是董老二跟人发生了什么纠纷,也许董老二在外面看热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