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人分傻笨,混血儿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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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走在夜道上,我很孤独,只是当一个人习惯了也就那样了。

  其实在高中四年里我还一直是个很老实的人,人慢慢会玩了,也就什么知道了,曾经有个人对我说秋生你觉得以后得生活会怎么样?

  其实好多人问我这个问题,我都懒得回答,但是这个人我不能不回答,这个人叫田飞,他是我一个亲戚家的孩子,我和他从小一块长大,我们三年没有碰过面,过年去他们家,我们两个喝多,他向我问道。

  我对他说,如果按照我的目标不能说家财万贯,但也不能比任何人差。

  他笑了笑说其实你可以让你的目标更大一些,有钱有势的人很多,但是当你为下一辈做出努力完成时,你已经老了,钱在你那里就变得不太哪么重了。

  那个时候我只相信有钱能使鬼推磨,所以并不认可。

  接着他又说该享受时不要不舍的,时间是永无止境,对我们来说却是没有永久的时间。

  我听他说完,笑了笑,觉得都是废话。然而他下句话觉让我感觉到了认可。

  所以趁着年轻,赶紧去追你喜欢的,自由也好,梦想也好,女孩也好,现在年轻我们就要放纵自己,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

  他越说越激动,唯一让我没想到的是他有些话和老郭说的一样。

  我对他说,他说的这些我都懂,我又对他说,前方困难重重,痛苦也好,快乐也好还是如何如何,都需要去朝着前方努力,都需要慢慢的经历。

  他点头称是。

  那段时间,酒没少喝,我感冒了,在家里躺着。

  老郭知道后,来我家看望我,我很高兴,我想起来陪着他喝点,他却说我感冒了,不能喝酒,因此我喊来兄弟几个陪着他,他高兴了,也喝多了,那天我没让他走,后来人妖也来了,他们两个在我家我住了下来,我们一家也好好招待他们,他们两个在我家住了三天,我心里觉得很感动,我对他们说,毕业了还有你们两个这么关心我,是我的幸运,他们两个也说,有我这个朋友这个兄弟,也是他们的荣幸。

  三天后他们要走,我送他们到了村头,他们却说:昔日有古人送千里。今日有秋生送村头,我笑着说,等到那天你们送我,可不能是村头,我希望你们可以站在高楼顶上去送我。我会为你们骄傲自豪。

  他们看了看我,相视一眼哈哈大笑,他日会当凌绝顶,我们一揽众山小。青山绿水,我们后会有期。

  我不得不说,效仿古人,也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乐趣。

  有一天我抽着烟,睡着了,半夜里火烧了起来,我被父亲打,被母亲骂,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睡觉的时候抽烟。

  有一次父亲对我说了,一会来人问我,让我别瞎说,结果我还是把事情说了出来,父亲责骂我,说我是个傻子,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中。

  还有人说我小得时候很傻很笨很怂。

  从哪以后,我就一直在学习如何做一个聪明人。

  我喜欢结交朋友,并且是很聪明的朋友,我相信这个世界没有人真正的特别傻,他的聪明在于装傻。

  而那些自以为聪明的人,他只会让人觉得他有多么聪明。

  我记得我高中几年里,我碰到过一个特别笨得人,他姓梁,名字我忘了,他在自己的班里,笨得哪么可爱,笨得哪么纯真,他在哪里慢慢的从一个笨蛋变成了一个傻子。

  并且到现在他都不知道,他自己是笨还是傻。

  我曾经给他说过话,也一起玩过,他这个人在我的眼里并不傻,也不笨,他才是个精明的家伙。

  他很勤奋,也很幽默风趣。

  他喜欢学习计算机一类的应用东西。

  他可以把一台电脑卸开在装上。

  他没事还跟我说,人可以傻,也可以笨,但是就是不能不勤奋,

  我觉得这个世界就两种人,傻子与聪明。

  傻子一样有生活情趣,聪明更让你在社会上吃的开。

  这两类人可以覆盖全世界

  在生活中很容易见到。

  有一次我和小耳巴子去了网吧,被家里知道了,打了我一顿,哭着对我爸妈说,我以后改了再也不去了。

  事情过去后,我并没有改,我们还是偷偷的去,我们打竞技游戏,打到天亮。

  这次没有被父母知道,我发现网吧是个瘾君子,有空不去,浑身难受,后来在学校被班主任抓住了,他没有打我而是好好跟我谈了谈,那年是高二,刚分班。

  自那之后我很少去,因为我的成绩越来越差了。

  我记得有一次打工,让我记忆犹新。

  那天是周六,我在北京找了份工作,是我一个大爷介绍的是个家具厂。

  那天是中午,还是夏天,我上身穿着一个黑色短袖,下身穿着牛仔的短裤。我和我妈走进一家厂子,她带着我去见了老板谈的工资吃住,工资谈的是一个月三千,管吃管住,我妈把床铺给我铺好,嘱咐了我两句,就离开了。

  她走的时候很不放心我,我把她送到公交站那,她一个劲嘱咐我说,秋生,你一定要小心,在这里不是在家,不要懒惰,一定要勤快。

  我说了很多遍的知道和记住了,她坐上了刚来的车走了,走时还对我说,一定不要懒惰。

  就这样我就一个人留在那里。

  在哪里我呆了三个月,我成长的特别快,一个月我就把那里的东西学会了。

  我还和车间主任成为了朋友,他年龄大概30出头,那个时候我还没二十,是个毛头小子,他见我上手很快,甚是喜爱,还主动请我吃饭,车间里工作人员并不多,我数了数带着他也就二十号人。

  有一次聊天,我问他来到这里多少年了,他对我说,从十六岁开始他就来了,在这里呆了十五年多了。

  他还带着我去见了他外甥,他外甥年龄跟我一样大,但是到这里已经三年多了。

  他让我跟他外甥认识,我看了看他外甥,头发是黄色的,上身穿着一件浅白色的上衣,下身穿着牛仔色的长筒裤子,下面一双黑色老北京布鞋,最主要的是,他的眼睛也是黄色的。

  我和他认识了,并且还了解到他是个混血儿。他父亲俄罗斯人,他母亲是个华侨。他叫做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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