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查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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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8月14日星期三上午,张勇科长带着北京市XX知识产权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投诉人小宋,带领全科室人员分乘2辆车,冒着下大雨,去银都市下属的青云市查处案件,一天共查处了八个现场的案件。

    罗良等执法人员查一个现场,清点违法侵权的物资,做好现场取样,做现场检查笔录,提取经营者的相关材料后,办理扣留手续,违法物资叫货车运走,接着去查另一个现场,从青云市的白祥镇到翁垟镇,沿330国道一路查到大金镇,从最远的大金镇到银都市区有200多公里路程,中途还出了两次车辆交通事故,吓死人了。

    真的是,一路案件查得头脑发昏,开车开得手脚发软。

    第一个交通事故是发生在青云市的白祥镇工业区,罗良开着桑塔纳轿车,在找要检查的企业,速度也就是30码左右。

    罗良只听到一联串摩托车的喇叭声,滴滴滴滴---,因为工业区里有很多小巷,也不知道摩托车在哪个方向,罗良驾驶着桥车,缓慢往前开,突然,一辆摩托车从小巷里冲出来,撞向罗良开的轿车的右侧面,然后平行行驶,驾驶摩托车的是个17、8岁的小伙子,穿着一双拖鞋,小伙子的脚就夹在轿车和摩托车之间了,之后双方都停车。

    双方停车后,发现双方都没有什么大碍,就各自开车离开了。

    罗良和赵涵找到所要检查的企业,并开展现场检查。

    小伙子和他妈一起,走到我们所检查的企业,要罗良赔钱。

    罗良说:“我车开的那么慢,是你撞我的车,你怎么都没有刹车啊?再说我驾车是直行的,你是从小巷里穿出来的,责任方是你,而不是我。”

    对方不肯,说要到医院去检查,对方开的是摩托车,是属于弱势到一方,张勇科长看了对方问题不是很大,张科长给了小伙子一张名片,说:“我是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办案一科的科长,你先去医院检查,有问题再到银都市工商局找我。”

    对方见我们都穿着工商制服,而且张科长说话真诚可信,也就同意离开了。

    另一起车辆交通事故,是吃过中饭后,雨下的很大,汽车前面根本看不清,张科长带着科里的人员冒雨驱车去查案现场,张科长开着三菱越野车追尾摩托车,当时把摩托车连人带车都撞飞了。

    当时被撞的人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罗良和同事下车查看后,都吓得不行。

    过了一会儿,那小子竟然就爬了起来,向张科长要赔偿,张科长当时就笑了。

    问:“要赔多少?”

    对方说:“赔500元”。

    张科长和对方讲价,说:“你摩托车也没有损坏,赔300元”。

    对方感觉人没什么事,摩托车也无大的损伤,竟然同意了!

    下午3点钟,罗良等执法人员到达大金镇就查了一个饮料厂,查了10几瓶侵权“优酷”的饮料。

    一天之中,连续查了8个现场,回到银都市工商局已经是傍晚5点多了,这8个案件也只有等明天后,再电话通知当事人,来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接受调查处理了。

    2002年8月20日星期二,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接北京市XX知识产权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投诉,银都市下属的青云县柳枝镇城中街的XX电器有限公司,有大量生产侵权施耐德公司“meilingeling”商标的小型断路器,张勇科长带着全科室人员,分乘两辆车前去查处。

    罗良等执法人员到达青云县柳枝镇城中街的XX电器有限公司,已是上午11点了,该企业住所位于柳枝镇城中街当中,车子是开不到门口的,现场是一栋四层楼的一楼,罗良等执法人员表明身份,进入现场检查。

    罗良没有发现企业有生产,但根据举报人的指引,执法人员在该楼房左侧的平房,发现大量的标“meilingeling”商标的假冒小型断路器和大量的公司经营账册,公司法定代表人涂国胜在现场,经罗良清点现场查获标“meilingeling”商标的假冒小型断路器8万只。

    罗良做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办理了扣留手续,罗良把违法物品扣留,叫装卸工搬运装车,罗良想不到的是,搬运工刚把该公司的经营账册,搬出巷口,在第一个十字路口,就遇到了4个年轻的小伙子,把公司的经营账册给抢了,然后四处逃窜,张勇科长看到后,马上追赶,并抓到一个。

    正当张勇科长往回带人时,又发生有一帮人要从张科长手中抢人,于是罗良、赵涵等科室人员都赶过去,把人逮回来,被抓的小伙子,上衣都被拉破了,还赖在地上不肯被执法人员带走,张科长、罗良等四个人,一人抬一个胳膊腿,往回抬,穿过几百人的人群,终于把他抬到执法车傍,该小伙子不原意上车,四个执法人员就把他塞进桑塔纳桥车,然后把车门反锁。

    之后,罗良等执法人员带着公司法定代表人涂国胜、被逮的小子,回银都市工商局进行询问调查取证。

    回到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已经是下午2点多了,罗良和赵涵马上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赵涵负责对被逮的小子的询问,罗良负责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涂国胜的询问。

    据投诉人提供的情况,可能是公司的经理涂国强,指使工人抢的公司经营账册。

    赵涵对年轻小子询问,问:“你叫什么名字?年龄、籍贯、工作情况?”

    年轻小子答:“我叫王强,25岁,四川汶川县人,现在青云县柳枝镇城中街的XX电器有限公司工作。”

    赵涵问:“你为什么要抢公司经营的账册?是谁指示你干的?”

    王强答:“是我自己要抢公司经营账册的,因为公司还没有发我们的工资,公司被查处罚款了,就没有钱发工资了,没有人指示我干。”

    赵涵问:“和你一起抢公司经营账册的还有谁?是谁先带头的?”

    王强答:“一起抢公司经营账册的有四、五个年轻人,都是四川、贵州的人,公司有100多名工人,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大家一起抢的,没谁带头。”

    赵涵怎么问,王强就是不承认公司领导指示,承认是自己干的。

    罗良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涂国胜进行询问调查。

    罗良问:“说一下你的身份?”

    涂国胜答:“我叫涂国胜,是青云县柳枝镇城中街的XX电器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罗良问:“说下你公司生产标“meilingeling”商标的假冒小型断路器的情况?”

    涂国胜答:“我公司2002年7月初开始生产标“meilingeling”商标的假冒小型断路器8万只,价值15万元,还没有销售就被工商局查处了。”

    罗良问:“你公司标“meilingeling”商标的假冒小型断路器有无经商标所有人的授权?”

    涂国胜答:“没有。”

    罗良问:“你公司有无人员组织抢公司经营账册?”

    涂国胜答:“我不知道抢公司经营账册的事。”

    作好两位当事人的询问已经是晚上8点了,罗良把案件基本情况跟张科长作了汇报,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决定,叫当事人涂国胜拿30万元的罚款押金,第二天把王强以妨碍执法公务,移送给银都市公安局白鹭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罗良和赵涵又是一个不眠之夜啊!

    当事人的罚款押金第二天上午10点,才送到,罗良办理了扣款手续,11点钟把王强移送给银都市公安局白鹭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最终,王强被银都市公安局白鹭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以妨碍公务行为被依法治安拘留,银都市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之规定,对青云县柳枝镇城中街的XX电器有限公司,处以没收销毁标“meilingeling”商标的假冒小型断路器8万只,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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