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 第三章 张飞之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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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鹏不费吹灰之力,便带着身后五十余骑突入曹军之中,将曹军尾端一部分截断开来,留下近两千人。

  很快,赵云手下的步卒亦随后赶到,阵列整齐的一通围杀,曹军顿时死伤惨重。

  高鹏身处乱军之中,于马背上从容出枪,百鸟朝凤枪正是这种战阵厮杀时最合适的枪法,挑、拨、拦、拿之间,将刺向自己的战戈长矛尽皆格开,顺手收割曹军兵卒性命。

  厮杀中高鹏对百鸟朝凤枪的理解与掌握也逐渐加深,理论终究是理论,虽然高鹏完继承了赵子龙对这套枪法的理解,但他毕竟从未施展过,身体对这套枪法并无任何“记忆”。

  但随着他的不断施展,肌肉自然而然的开始记忆这套枪法,逐渐形成自己的本能,而因高鹏本身就是枪法大家,又尽得赵子龙记忆,这种本能形成的速度非常之快。

  须臾之间,死在高鹏手中的曹兵便已逾百人,运气还十分不错的干掉了两个屯将,加上麾下将士一通剿杀,这近两千曹军士卒伤亡很快就超过了三成。

  对古代战争的形容有过这样一个说法:一支军队,在主将未死,帅旗未倒,传令顺畅的情况下,伤亡达到百分之十还未崩溃,这支军队就可以称之为精锐部队了。

  换言之,主将被擒或被杀,帅旗倒地,传令不灵这些情况出现任何一个,都可能引起军队溃散。

  而此时,这支曹军不仅与大部队脱离,主将早已不知逃到哪去,伤亡更是超过了三成,哪里还有不崩溃之理?

  之前只是败逃,此时却是真正的溃散了,大部分士卒往四面八方的荒野分散而逃,少部分逃不掉的果断放下兵器跪地投降。

  高鹏带兵追杀了溃兵一阵,直到夜幕降临,方才罢休,带着麾下士卒望樊城而去,准备去汇合刘备。

  追杀溃兵并非毫无意义,因为这些溃逃的士卒与投降那些不同,投降者表示其对曹操并非死忠份子,有收编的可能,可以纳为己用。

  而选择逃跑的人,只要遇到出来收束溃兵的本方将领,立刻就会选择归建,重新为旧主而战。

  虽说那个时代大部分选择当兵的人都是为了混口饭吃,甚至许多根本就是被抓壮丁而来,没什么信仰与政治立场,对主公也说不上有多少忠诚。

  但也会有一些因素导致他们坚定的站在一方阵营中,比如他们认为在曹操手下待遇比刘备手下好啦!又或者带他们的将领对他们很好啦等等。

  总之,投降的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为了保命,溃逃者却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因与理由。

  但是,既然选择溃逃而非投降,自然也要承受逃跑的风险,那就是遭到追杀。

  古代战争其实在正面硬刚的过程中,伤亡率是并不大的,真正的伤亡大多是在溃败时自相践踏或被追杀所产生。

  便如之前所说,正常情况一支军队在正面战斗过程中,伤亡不到百分之十通常就会崩溃,这虽然不是绝对的,但大部分情况下皆是如此。

  并不是说这个时代的士兵战斗意志太差,这是由于古代的兵制、科技水平、认知水平等客观因素造成的,并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所以这个时代打仗,拼的就是主帅排兵布阵与指挥能力了,指挥得当的军队,溃败速度自然就慢,故而古代多有以少胜多的战役。

  ……

  却说高鹏带着麾下残存的三十余骑,数百步卒连夜赶路,避过几波曹军兵马,终于在次日上午赶上了刘备。

  此地已过当阳,昨夜刘备在当阳景山驻扎,四更时分遭到曹军五千虎豹骑突袭,刘备且战且走,麾下三千兵马仅剩数百骑。

  一家老小并糜竺、糜芳、简雍等一干人,皆不知下落,他却始终不愿抛弃那十万百姓,先行逃跑。

  “主公。”高鹏见到刘备时,他正在帮老百姓将陷入泥坑中的马车推起来。

  真实的刘备相貌自然没有演义中写得那么夸张,身高确有七尺五寸,耳垂的确比常人稍大,却也达不到目能自顾其耳的程度,双臂也不短,也远远没有过膝。

  更没有什么面如冠玉,唇若涂脂,刘备看上去,就是一个国字脸,相貌宽仁敦厚的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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