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案发现场,所有人都不要进来。”
马笠将侦探之魂觉醒的众人推出厨房,开启天眼通寻找疑点。窗户没有打开过的迹象,案板上也没有动物的足迹,可以排除小动物作案嫌疑。
地下也没脚印,等等这是……
马笠从橱柜和冰箱之间的空隙中,拿出一个绿色的刺球,有半个拳头大。他打开厨房门,向宋青青询问:“这是你买的?”
“这是什么?”宋青青抠着脑袋,“这种东西一看就不是吃的,我怎么会买。”
“是板栗,无知的凡人。”麦武一点也不畏惧刺球,直接用徒手掰开了密生尖刺的总苞,露出白色板栗。
麦文摸着下巴,嘀咕:“总感觉自己忘了很重要的口头禅。”
“板栗!我的最爱。”宋青青抢过板栗直接咬了一口……
“呸呸,怎么还有壳。白色的不应该是果肉吗?”
就在这时,马笠突然看到一名穿风衣戴毡帽的男子,在事务所门口鬼鬼祟祟。
“你们继续科普,我先出去一下。”说完,他嗖的一下跑到大门口。那名男子看到马笠出来,就慌慌张张跑回停在路边的车上,然后驾车离开。
“除了林特,居然还有人会在夏天穿风衣。这人是偷龙虾的贼,还是来我这踩点的盗窃犯?”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马笠担心这人还有同伙,就取出粉色滑板车,远远跟在汽车后面。
吱~
骑着摩托的寇妮在和马笠擦肩而过后,捏死了手刹,然后右脚踩地将摩托甩尾停住。
“马笠,你去哪?不吃土澳大龙虾了吗?”
“我要和我的滑板车出门转转,你们先吃不用管我。”马笠说完,蹬了一脚地面,继续在路边行人鄙夷的目光中,驾驶则充满少女心的滑板车前进。
看到车子进入一栋写字楼的地下停车场,马笠就收起滑板车,进入隐身状态,尾行那人。
在乘坐电梯时,风衣男子脱下了毡帽,露出一张年轻人的脸。马笠目测他和自己年龄相仿。
“最近熬夜皮肤有些松弛了。”男子把光滑的轿厢内部当成镜子来用,“身体也感觉被掏空。”说完,他就开始脱风衣。
哦,不是贼,是暴露狂。